[JG2019-2767]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
[JG2019-2767]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
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第二次)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5月
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第二次)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170号、穗南发改项目[2017]156号、穗南发改项目〔2018〕202号文批准,并且该项目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现对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柯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工 联系电话:135*****36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占地面积约为10.19平方公里;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占地面积约为8.28平方公里;庆盛枢纽区块占地面积约为8.6平方公里(具体以委托任务书、规划图纸和政府相关文件为准)。
根据万顷沙区块或大岗区块或庆盛区块工程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项目名称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服务内容:
1、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34.99 万元(其中:万顷沙区块:192.32万元;大岗区块:169.43万元;庆盛区块173.24万元)。
3、服务内容如下:
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2)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3)场区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
(4)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
(5)地震动衰减关系确定;
(6)概率地震危险性评价;
(7)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8)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9)技术服务系统建设;
(10)行业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的其他要求(如果有);
(11)成果验收:成果报告评审按中国地震局文件中震防发(2017)10号、穗国土规划字(2018)403号等文件执行。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庆盛枢纽区块三个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成果,须按广州市地震局规定通过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的技术评审,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七、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6月7日至2019年6月1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9年6月10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至日期:2019年6月14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从报名开始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 > 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一级或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3个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每个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项目(须提供服务合同、成果文件复印件(关键页)等证明资料)。
6、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企业信息登记。
7、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一份)。
十一、资格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 39053402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5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建设管理单位、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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