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伏河边供热管道迁改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西伏河边供热管道迁改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西伏河边供热管道迁改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西伏河边供热管道迁改监理服务项目已经城南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人,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西伏河边供热管道迁改监理服务项目
2.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境内。
2.4工程规模:西伏河边老管道拆除、东伏河边新管道架设等监理服务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总监理服务费约29万元。
2.5质量目标:合格,所监理的工程达到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目标和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
2.6投资目标: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造价投资进行控制,确保项目实际投资不超过其计划投资(施工承发包合同造价为控制指标)。
2.7工期目标:施工阶段工期约12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 并完成竣工后各阶段监理工作内容且符合相关要求。
2.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监理服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监理内容:西伏河边供热管道迁改工程全部施工内容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35号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专业”以监理工程师证书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如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无所学专业一栏的,则可以学历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注册证书或学历证书)。注:(1)具体监理组人员数量根据实际工程量及施工进度配备,需满足工程需要。每天不得少于2名监理人员进行各工地巡查,每天形成详细的巡查记录报送至招标人;(2)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登记备案。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
5.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最大管径不低于DN200的类似管道(蒸汽管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该业绩有效期为2014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4年6月1日、但不含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且所监理的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标项目必须提供,非公开招标项目不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5.3 信誉要求:
5.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4.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解锁手续,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5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6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6月12日17:00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或********00。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肆仟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付款账号须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一致,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相全
联系电话:136*****7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龙
联系电话:153*****716
招标办: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2019年6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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