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新监管场所监室门、放风门及防护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新监管场所监室门、放风门及防护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沭阳县公安局新监管场所监室门、放风门及防护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1日

沭阳县公安局新监管场所监室门、放风门及防护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00532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公安局新监管场所监室门、放风门及防护设施工程

三、项目简要说明:

(1)工程地点:205国道东侧、十店路北侧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 期: 接业主单位书面通知后30 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4)质量要求: 合 格 ;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生产、销售和安装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企业;合格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监房门、放风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通过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达到《监室门》标准要求;

(3)、具有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

2)防护设施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为投标货物生产厂家;

(2)开标时需提供以下有效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

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竞标。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限制其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12月21日 ——2010年12月25日17时

地点:在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资料费开标现场签到同时交纳)

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整/份,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 30日15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二楼

评标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三楼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三楼交纳银行回单,外地供应商可携带银行汇票。(账号见附件)。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

联系人:乙畅 联系电话:****-********

2010年12月21日

附:沭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A.沭阳工行人民路支行,

账户:沭阳县招投标交易市场,帐号:****************776

B.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户:沭阳县招投标交易市场,帐号:****************00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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