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印刷品招标公告

对外印刷品招标公告

东台迎宾馆有限公司的对外印刷品项目

东台迎宾馆有限公司的对外印刷品项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总 则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
(2)生产或经营相关产品的厂商或经销商。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谈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和用工合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资格审查时备查。
2、资格审查方法: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 后审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资格审查资料。
3、谈判文件的组成:谈判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投标函部分表格、合同文件三部分组成。除以上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4、谈判文件的发放时间和地点:
(1)发放时间:2010年12月21日15时00分至12月28日15时00 分止;
(2)发放地点: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交易市场(金海中路9号水务大厦裙楼三楼)。
注:投标的供应商也可从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网(http://www.dtzbtb.com)下载,因下载造成的文件遗漏等责任自负。
(3)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仲凤琴:189*****778 (采 购 人);
梅爱民:****-******** (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4)投标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后答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投标供应商同时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投标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有疑问,应在2010年12月24日11时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提出,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投标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的两日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供应商的疑问及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书面文件为准。谈判文件以外内容,不予答复。
6、投标费用:
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综合服务费为中标价的4‰。(如经计算后政府采购综合服务费超过按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收取标准时按收费较低者执行。)
按照《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的通知》,涉及中小学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综合服务费免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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