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收费管理承包招标公告

车辆收费管理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车辆收费管理承包项目

采 购 人: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144号

邮 编:418000

电 话:****-*******

网 址:http://www.hhsyy.com/

2019年6月

投标邀请公告

因我院原有停车场经营权承包合同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标的物: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车辆收费管理承包项目。

招标货物一览表(停车位数量及分布)

建设单位: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车辆收费管理承包项目

承租年限:一年

序号

区域

1

医疗区露天停车场

2

医疗区地下停车场

3

医疗区专用停车场

4

医院家属区露天停车场

备注

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停放车位不包含在承包范围之内。

项目招标编码:********1051 。

2投标人资格:

(1)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资格(持有工商、税务部门颁发的相关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备从事停车场或物业管理资质;

(5)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停车服务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

(6)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招标合同相关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已设立办事处的(含独立法人公司、分公司等)需以办事处(含独立法人公司、分公司等)为主体进行投标。

3、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从事停车服务资质;

(5)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法人或正式职工,投标人为企业职工的需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企业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7)其他说明:以上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若供应商办理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招标形式:

(1)本次招标为院内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各投标方提供相应的管理方案,并进行一次承包金报价,依据招标要求综合评定中标候选人;

(3)本次招标不以最高承包金作为选定中标候选人的唯一依据;

(4)确定中标企业后,若中标企业与我院存在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或各类型民事纠纷,需在招标完成后的15日内与我院积极联系,妥善处理遗留的纠纷,若在15日后仍未处理完遗留纠纷,为保证新合同期合同顺利执行,将取消该投标企业中标资格,中标企业自动延续至综合评定顺位中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

5、本项目车辆收费标准及范围: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患者利益,以怀发改价服[2017]12号文件规定的院内停车收费价格标准为基础,制定我院治疗区停车收费标准及范围如下:

(1)、来院车辆,采取以下收费方式:

车辆3小时内免费停放;超过3—5小时内收费5元/车、次;5—10小时内收费10元/车、次; 10小时以上收费20元/车、次;全天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车、次。

治疗区、家属区收费标准一致,对医院家属区非职工及非职工直系亲属住户车辆实行月卡管理(150//辆),月卡过期后自行续费;初步考虑将治疗区与家属区连接处岗亭开通,作为进出院区第三通道。

(2)住院病人或病人家属(含血透病人、留观病人、康复病人等)凭有效住院缴费单据(微信支付病人出示有效微信支付凭证),对同一辆车次(每名患者仅限一台车)实行免费。

(3)医院职工车辆免费停放。

(4)院内摩托车、自行车按指定位置停放,不纳入收费管理。

5)其他免费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持有合法残疾证件的残疾人驾驶的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来医院办理公务的车辆。

6、院内公开招标邀请:

招标书公示: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hsyy.com/)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保卫科,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本标书免费从以上网站下载。

投标保证金:投标方现场缴纳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_06__14_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书面报名,并提供加盖有效公章的工商执照复印件等材料,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_6__17__17_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含第一次承包金报价)及确认盖章的投标承诺函等材料一并送达,标书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所有材料均须盖有投标方有效公章)。

投标地点: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保卫科。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9年_6__18__10

地点:__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全科楼评标室__

联系人:蒲先生 电话: 152*****045 ****-*******

地址:怀化市锦溪南路144号邮编:418000

招标结果公示:有关本项目招标结果的相关信息将在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院方网站(http://www.hhsyy.com/)上公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注:我院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废标或停止招标处理。)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9年6月

招标要求

招标标的物一览表

建设单位: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车辆收费管理承包项目

承租年限:一年

序号

位置

1

医疗区露天停车场

2

医疗区地下停车场

3

医疗区专用停车场

4

医院家属区露天停车场

备注

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停车位不包含在承包范围之内。

投标双方应明确内容

管理考核标准

一、投标双方共同明确的内容:

1. 院区停车场产权属医院所有,停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现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附一),该标准系在怀发改价服[2017]12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结合我院实际,充分考虑住院患者利益后制定,中标方需无条件执行该标准。

2、中标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服务工作要求》(附二)开展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接受医院监督、检查和管理。

3.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00元。承包期间内院方将根据《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服务评分标准》(附三)对中标方每月进行考核,如未达到服务要求,根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数量的保证金,承包期间内若保证金剩余数额不足20000.00元,中标方需补缴保证金至50000.00元。承包期满后院方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4、中标方需及时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医院收费停车管理相关变更手续,并在收费岗亭显目位置悬挂价格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及其他费用,如未交纳,则由中标方承担相应处罚。

5、因中标方自身原因未能办理相关经营证件的,院方将中止合同。

6、中标方经营项目、收费标准等均须与投标书中方案一致,否则,院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中标方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停车场的用途用于其它经营,承包期间因违法经营或各项安全措施不合格而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院方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8、承包期间,中标方不得将承包停车场转租或以承包等各种形式变相转租。一经发现,院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院方将承包停车场按现状移交中标方,中标方如需对承包停车场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先征得院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动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

10、中标方收费区域只限于以上招标标的物一览表内,未经院方允许,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一经发现且情况属实,院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11、承包期间,中标方负责做好院内收费岗亭及停车收费系统的维护工作,在中标方管理运营中造成承包停车场院方投入的软件及硬件设施设备损坏、缺失和失效的,中标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12、停车场范围内的一切车辆(本院职工以及外来的车辆)丢失、刮伤、赔偿、交通事故等事件均由中标方自行处理,院方可配合查看监控视频

13、根据院方相关部门核算,停车场管理设备(岗亭道闸、空调等)平均电费为300元/月(3600元/年),此部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每月向院方缴纳承包金时一并缴纳。

14、医院内如有突发事件,医患纠份,大型活动,急救抢救和现场救护等临时需占用停车场所,中标方无条件服从院方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

15、中标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税收管理制度使用发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与单位不相符的票证,不得伪造有关证照和票据,如因违法违规给院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投诉,由承包人负责解释、答复,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6、因院方实际需求,需修建立体停车场设施,施工期间中标方需支持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阻挠。如立体停车场建设完毕时本次招标合同未到期,考虑院内停车管理模式及收费方式都会有相应变动,院方可无条件提前终止本次合同(需提前至少30日告知中标方),承包金、电费以合同实际生效时间计算;如本合同到期时立体停车场仍未建设完毕,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

17、其他未尽事项,将在承包合同中予以补充,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所有。

二、投标方案必须提供的内容:

承包人须提供符合我院切实可行的停车场承包经营方案(含车辆管理规定、停车场守则、车辆管理工作标准、停车场负责人岗位职责、停车场收费人员岗位职责、停车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停车场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近三年的经营管理业绩及相关说明材料。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推荐通过资格与响应性审查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1、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

分值设置如下:承包金缴纳金额部分20分,技术方案55、商务部分25分,总分100分,三部分的分数相加为综合得分。不另说明的,每个分项的最低分为0分;投标人未对评分项目内容做出明确说明(或答复)的,得0分。

(1)承包金缴纳金额部分评分办法(满分20分

承包金报价最低限价3000元/月(36000元/年),报价最高者得20分,第二名报价得16分,第三名得12分,其他报价均为10分。(通过评委组一致认定为恶意报价者得该项为0分)

(2)技术部分评分办法(满分50分

投标方案(20分):有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方案,且投标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基本分10分,经评委会确认优于招标内容且必要可行的方案,每项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无法响应招标要求的每项扣2分,超过3项要求无法响应视为无效投标方案,不得分;

管理方案(30分):有针对甲方停车场实际情况制定管理方案的,得基本分10分,无管理方案的不得分;管理方案全面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经评委会确认酌情加分,加分内容包括:①有应对停车管理突发(停电、堵车、纠纷等)事件应急预案且预案内容实际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加1-5分;②对投标方公司人员日常工作有检查、奖惩办法且办法实际可行的,加1-5分;③对甲方停车管理设备维护、能耗控制有实际可行办法的,加1-5分;④承诺为提高服务质量及效率,投入新的设备设施并提出可行有效实行办法的,加1-5分;⑤有其他利于停车管理的新措施、方案且内容实际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加1-5分。管理方案加分项总得分不超过20分。

(3)商务部分评分办法(满分30分)

投标商的实力10分方案的得的得不得理实际情况提出其他具有针对性为提高服务质量):投标商注册资金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最高得5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2分;根据投标公司2018年缴纳社保人员数量计算公司规模,对公司规模从高到底进行排序,最高得5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2分

业绩(15分):根据投标人近5年以内的有偿停车管理有效合同情况进行评分,医疗机构行业有偿停车管理合同每份得5分,其他社会停车场管理合同每份得3分,最高得分为15分。(每份合同上需提供签订双方联系方式,便于院方对合同真实情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合同作假,取消投标资格)

标书制作情况(5分):标书制作要求内容完整,易查阅,制作优良,由专家评委对标书进行评价,第一名得5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2分,不完整或不便查阅的不予得分。

(4)以上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资质、证件、材料等资料将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核实,如经核实发现资料作假,将取消投标方评标资格,并将投标单位列入我院招标管理黑名单。

四、《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服务工作要求》:

见附二。

五、《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服务评分标准》:

见附三。


附件一: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内的停车秩序,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特制定停车场管理办法。实行收费管理,其目的使院内的道路畅通,车辆停放规范,更好地方便病人。
一、收费标准: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患者利益,以怀发改价服[2017]12号文件规定的院内停车收费价格标准为基础,制定我院治疗区停车收费标准及范围如下:

1、来院车辆,采取以下收费方式:

车辆3小时内免费停放;超过3—5小时内收费5元/车、次;5—10小时内收费10元/车、次; 10小时以上至24小时以内收费20元/车、次;连续停车24小时收费20元/车、次,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每天20元/车收费。

治疗区、家属区收费标准一致,对住在医院家属区的非职工及非职工直系亲属住户车辆实行月卡管理(150//辆)。

2、住院病人或病人家属(含血透病人、急诊留观病人、康复病人等)凭相关科室治疗有效证明,对同一辆车次(每名患者仅限一台车)实行免费。

3、医院职工车辆免费停放。

4、院内摩托车、电动车按指定位置停放,不纳入收费管理。

5、其他免费车辆:来院参加各种行政及学术会议的车辆,由相关部门到保卫科办理免费通行手续。

二、禁止无关的大型车辆进入院内(特殊情况除外)。

三、对于医院职工乱停乱放、不按标识行驶等行为将进行拍照取证,并进行教育,对多次违停的职工在医院周会通报。
四、医院后勤(食堂、仓库、氧气站)、药学部等相关部门的物流运输车辆,尽量不在车流高峰期来院,务必错峰送货。
五、进入院区所有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听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引导,规范入位。
六、严禁违规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车辆进入院内停车场。
七、本停车场仅提供泊车车位,由车主自行负责好车辆门窗关闭及现金、贵重物品的安全管理,慎防被盗。

八、急诊中心120专用停车位区域内,任何车辆不得停放和占用。

九、对违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对不听从车辆管理员指挥和安排的,对故意及无理取闹不听劝说堵塞院内交通的车辆实行锁车、拖车,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本管理办法由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附件二: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服务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具体要求

岗位职责

岗亭周围交通秩序维护

岗亭工作人员必须维护好岗亭周围的交通秩序,收费同时及时疏导车辆避免车辆拥堵,及时清理岗亭周围影响交通秩序的摊贩

家属区车辆登记

家属区停车收费月卡仅家属区住户可办理,管理公司在办理家属区月卡时,要严格审核资料,外来车辆入内必须计费,保卫科将每月对月卡登记人员名单与家属区住户名单进行比对,检查登记是否符合要求

治疗区免票车辆登记

管理公司在办理住院病人车辆免票证明时,要严格审核相关单据,每名患者只能登记一台免费车辆

劳动纪律

工作纪律

岗亭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医院保卫部门的监督管理,对医院保卫部门的工作安排必须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岗亭工作人员必须达到合同要求的最少工作人数:医院大门及一桥岗亭每班2人,家属区两处岗亭每班1人,免票办理时间为早上8:00—晚上23:00,必须保证人员在岗在位。

不迟到、不早退,交班队员在接班队员未到达前,不准自行离岗,造成缺岗;

工作纪律

认真交接班,交接班时本班工作人员将本班工作时间内发生的各类事件及其他上级交办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做好记录,双方签字以备后查;

熟悉岗位职责及应急预案

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票额开具发票,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

仪容仪表及工作态度

岗亭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统一着装,佩戴胸牌,注意
自身的仪容仪表,工作期间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戴歪帽、穿拖鞋;不得在岗位上吸烟、嚼槟榔、东倒西歪、跷二郎腿、打瞌睡

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解释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卫生纪律

维护岗亭周围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设备设施使用与维护

岗亭工作人员技能培训

岗亭工作人员上岗前需接受岗亭技能培训(由岗亭维保公司组织),熟练掌握收费系统的操作;

操作系统维护

爱护设备,不得擅自修改系统各种设置、删除资料和进行非法操作,严禁私自在电脑上安装各种软件,不得进行玩游戏、浏览其他网页等其他操作,违者从严处理,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突发事件处置

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如遇停电、堵车、设备故障、矛盾纠纷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告保卫科,维持好现场秩序。

矛盾纠纷及突发处理

工作人员遇到矛盾纠纷及突发事故时,应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通过第三方进行处理,不得激化矛盾,损害医院形象

安全保卫职责

岗位安保职责

如院内发生重大事件及案件,需要岗亭工作人员协助处理,岗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服从保卫部门的工作安排;

岗亭工作人员除了收费和交通管理职责外,还担负着医院门岗周围的安全保卫职责,如发现可疑车辆及人员,要及时向保卫科汇报;如遇违法行为,要及时汇报及制止;

岗亭工作人员担负者医院门岗的消防安全保卫职责,管理公司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技能培训。

岗亭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检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检查要求落实到位;

因岗亭工作人员的工作原因发生投诉事件,管理公司需配合我院积极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附件三: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服务考核办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扣分标准

考核主管部门

扣分

备注

停车管理

岗亭及周围秩序维护

1、维持岗亭及周边良好工作秩序;

2、及时疏导车辆,不出现车辆长时间拥堵情况;

3、岗亭周边不出现摊贩滞留。

4、岗亭周边不得违规乱停放车辆。

因工作人员履职不力造成道路堵塞,影响车辆通行的,每次扣3分。

保卫科

岗亭周围出现影响交通的摊贩,岗亭工作人员不作为的,每次扣2分。

保卫科

岗亭周边有违规停放车辆的,每次扣2分。

家属区月卡办理

1、如实登记家属区租户车辆信息,严格按照医院规定履行月卡办理手续。

2、严格按照医院规定发放住院免票。

3、岗亭人员及发票人员需向进行咨询的患者解释办理规定及流程,不得欺骗、隐瞒患者。

家属区发现疑似外来车辆,经保卫科检查核实非医院家属区住户车辆且由管理公司登记办理月卡停放的,每次扣30分。

保卫科

治疗区住院免票发放

未严格审核相关单据,随意发放免票单据,或同一患者登记多部车辆的,每次扣3分。

保卫科

隐瞒、欺骗咨询患者,误导患者缴费的,每次扣3分。

工作人员徇私,为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无关人员办理免票或月卡的,每次扣5分。

劳动纪律

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人数准时到岗,不得自行离岗、缺岗;

2、认真做好工作交接,记录、签字清晰、有条理;

3、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不按收费标准收费。

岗亭工作人员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最少工作人数(医院大门及一桥岗亭每班2人,家属区两处岗亭每班1人,免票办理处每班1人)的,每人每次扣5分;

保卫科

岗亭工作人员、登记工作人员迟到、早退、自行离岗造成缺岗的,每次扣3分;

保卫科

未认真做好交接班,各类事件未交待清楚,不做好记录、签字,每次扣3分;

保卫科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违反收费标准的,扣10分,并辞退当事人。

保卫科

仪容仪表及工作态度

1、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胸牌、注重仪容仪表等;

2、不得在岗亭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文明礼貌,对询问者认真、耐心进行解答。

岗亭工作人员上班时未按规定统一着装,未佩戴胸牌,不注意自身仪容仪表,有敞开外衣、卷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等行为的,每次扣2分;

保卫科

岗亭工作人员在岗时有吸烟、嚼槟榔、跷二郎腿、玩手机、打瞌睡等不文明行为的,每次扣2分;

保卫科

岗亭工作人员工作时不礼貌待人,或对询问者不予理睬的,每次扣2分;

保卫科

卫生纪律

保持岗亭周围环境清洁、卫生,发现岗亭周围有垃圾及时清理。

岗亭周围卫生“脏乱差”,发现垃圾堆积不处理的,每次扣2分;

保卫科 总务科

设备设施使用与维护

岗亭工作人员培训

岗亭工作人员需进行岗前技能培训,熟练掌握收费系统操作后方可上岗。

岗亭工作人员上岗前需接受收费系统操作培训并留培训记录,发现未经培训上岗的人员每人扣3分;

保卫科

操作系统维护

1、岗亭工作人员需正常操作收费系统,不得私自更改系统各项设置,进行无关操作。

2、岗亭工作人员发现设备、系统故障时要及时上报进行处理。

工作人员私自修改系统各项设置、删除资料和进行违法操作、安装无关软件、玩游戏、浏览其他网页的,扣10分,并辞退当事人;

岗亭设备、系统出现故障,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上报,导致正常工作无法开展的,扣10分。

保卫科

突发事件处置

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停车管理方需积极处置包括停电、堵车、设备故障、矛盾纠纷在内的各项突发事件,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

遇停电、堵车、设备故障、矛盾纠纷等突发事件,因管理公司处置不当,造成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受影响的,每次扣10分;

保卫科

矛盾纠纷及突发处理

停车管理工作人员需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及其他突发事件,避免医院形象受损。

工作人员处理矛盾纠纷及突发情况时,方式方法粗暴,不顾及医院形象致使医院形象受损的,每次扣10分,同一工作人员累计出现2次该情况的,辞退当事人;

保卫科

安全保卫职责

岗位安保职责

1、岗亭工作人员需服从保卫部门工作安排,协助医院保卫部门处理院内重大事件及案件;

2、岗亭工作人员负责岗亭周围安全保卫职责,发现可疑人员、车辆需及时上报,发现违法行为有责任进行制止。

3、发现大型车辆进出院区,岗亭人员需上前询问情况,并及时联系保卫科,禁止无关的大型车辆进入院区。

如院内发生重大事件及案件,需岗亭工作人员协助处理,若岗亭工作人员不服从保卫部门的工作安排,每次扣10分;

保卫科

岗亭工作人员担负岗亭周边的安全保卫职责,如发现可疑车辆及人员,或遇违法行为,不及时上报及制止,每次扣5分,辞退当事人;

保卫科

发现大型车辆,不进行询问,不禁止无关大型车辆进入院区,每次扣3分。

消防保卫职责

岗亭工作人员负担岗亭周围消防安全职责,需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技能。

岗亭工作人员担负门岗周边的消防安全职责,管理公司未定期对岗亭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技能培训,并留有培训记录,发现未经培训上岗的人员每人扣3分;

保卫科

各类检查及投诉事件

配合上级部门检查

岗亭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检查,按要求落实到位。

岗亭工作人员不配合上级部门检查,未按要求落实到位,每次扣5分;

院办 保卫科

院外投诉事件

停车管理方接到工作投诉后要积极响应,及时进行调查,确实存在问题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因岗亭工作人员的工作原因发生投诉事件,且工作人员确实存在责任的,每次扣3分。

党办 保卫科

院内投诉事件

院方领导、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对管理方工作人员工作有监督权利,发现管理方工作不当之处由保卫科进行传达,及时进行调查,确实存在问题要进行处罚。

接到院方领导、职工投诉,经查实工作人员确存在责任的,每次扣2分,并额外扣除管理100元。

备注

1、本考核评分标准由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制定,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由监察室、保卫、总务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日常工作中接到的投诉事项经核查属实,也将对应的评分结果纳入本月考核中;
2、每月考核总分100分,考核评分以90分、75分、60分为三个考核基准,高于(含)90分,按每分扣罚10元管理费计算;低于90分但高于(含)75分,按每分扣罚30元管理费计算;低于75分但高于(含)60分,按每分扣罚50元管理费计算;低于60分,按每分扣罚100元管理费计算;

3、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统计,若该季度扣分总分达到45分以上,高于60分的每分扣罚200元;合同期每年统计一次,若扣分总分达到240分,高于240分的每分扣罚1000元;

4、合同期内连续两个月考核分值均低于70分,或合同期内考核分值低于70分月份累计超过3个月,甲方可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后果由乙方负责;


5、因违反本评分标准内容被辞退的员工将列入人员黑名单,管理公司不得安排在本院使用;因本评分标准考核不合格致甲方中止合同的,将乙方公司纳入黑名单,今后院内各项招标将在其投标评分基础上予以扣分(30-50分);

6、考核扣罚的金额从承包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金扣除至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以下(含50%),乙方须在一周内再次交纳履约保证金至合同规定初始金额。

考评人员签名

总分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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