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农投集团下属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市西湖锦园经营部)第三次招租公告

温州市农投集团下属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市西湖锦园经营部)第三次招租公告

  我集团下属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经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审批表编号为:农投-2018-0401批准将本单位位于温州市人民西路西湖锦园48-37号(市西湖锦园经营部)采取企业自行组织形式第一、二次公开招租,一直无人应租,公司领导班子于2019年5月20日一致通过温州市人民西路西湖锦园48-37号(市西湖锦园经营部)进行降价再次招租,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就有关公开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序号

资产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招租底价(元)

租期

不计息竞价押金

原租期届满日期

用途

1

市西湖锦园经营部

市人民西路西湖锦园48-37号

42.41

72000

1年

10000

2019.5.31

店面

  二、租赁要求:要求承租方为合法经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承租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为企业法人的,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得使用明火类设备以及搭设简易棚。

  四、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一)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继续使用温州东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12月1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编号:东瓯评报字[2018]第452号,评估备案编号是P*******,第一次招租底价为90000元,第二次招租底价为81000元,本次招租底价降价至72000元。

  租金壹年或半年支付一次,实行先付后用,出租方提供租金发票,水电费﹑卫生费及其他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价押金及支付方式:参与竞价企业或自然人须在竞价前预交不计息竞价报名押金。如中竞,竞价押金自动转为不计息房屋租赁保证金,否则一次性退回。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场地并经出租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报名押金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甲方收款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工行市分行营业部

户名: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

帐号:****************464

  (三)其它费用: 租赁期间的房产卫生费、治安费、水电费等均由竞得人负责;租赁房产装修、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四)招租标的物交付使用标准,以移交时的场地现场现状为准。

  (五)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期间,租赁物业不得转租。

  (六)若租赁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壹个月内无条件腾空并退还场地,出租人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含原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含原承租人)于2019 年6月17日下午14:00时,龙湾区瑶溪街道底岭下(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参加招租竞价会。

  1.标的物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要在竞得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竞价保证金冲抵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如未按时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出租人可以另行安排出租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2.标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

  (1)竞得人要在收到《租赁场地移交通知书》的10日内缴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如未按时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出租人可以另行安排出租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2)公告期内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公开竞租,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租赁人和租赁价格(原承租者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如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则以招租底价为成交价。

(3)报名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前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未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其他说明事项。

1、承租人如需办理营业执照、装修及消防手续均由其自行负责申报,出租人只对其房屋产权合法性承担保证责任。

  2、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及大拆大整等原因需承租方搬迁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腾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但剩余租期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结算后退还。

3、承租方需自行解决邻里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街道、村委会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

  本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即日起至6月11日下午15:00止,意向承租人(含原承租人)须到龙湾区瑶溪街道底岭下(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二楼资产管理部) 陈女士 ****-********,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温州市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经营部 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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