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的柯桥区涉案财物共管中心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经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柯桥区涉案财物共管中心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内容:
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区湖塘。工程预算价及上限价:350万元。
项目概况: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需新建智慧共管服务大厅及改造部分功能性用房,如下:
智慧共管服务大厅需新建约400㎡,层高约9米的一层房屋,内设服务大厅、办公室、男卫、女卫、清洁间及财物智能保管区,房屋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四级,填充墙采用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外立面采用仿石型外墙涂料,幕墙为单面可视浅灰色中空玻璃幕墙。
功能性用房改造约1000方,层高约12米为三层房屋,内设电子物证保管区、普通涉案财物保管区、特殊物证保管区、大型涉案财物保管区、重型涉案财物保管区。房屋结构(走廊拓宽):房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走廊采用钢结构,抗震等级为四级,填充墙采用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外立面采用仿石型外墙涂料,幕墙为单面可视浅灰色中空玻璃幕墙。
工作内容:①
设计范围包括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文本、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土建、给排水、幕墙等所有相关设计;②施工范围[(含设备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土建、给排水、幕墙、屋顶修复、原围墙修复及涂白等。③前后期包括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环保、档案、水利、人防、气象、排污等)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事项内。★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工期每滞后一天按20000元/天予以处罚;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中标单位须在业主发出的开工令规定的开工日期次日进场施工,如不及时开工,按5000元/天予以处罚。本项目总承包有效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等。招标范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说明:该项目工期紧张,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赶工费用等因素。
3、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 16:00时截止(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或登录柯桥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助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资质要求
1、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符合上述要求,诚信经营,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推荐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投标报名。
四、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格预审资料:需由柯桥区建设工程交易员本人提交如下资格预审资料:有效的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交易员本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已在网上成功报名的,不再进行现场报名和提交资料。
2、招标人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投标,资格预审通过的单位少于等于20家的,全部入围。超过20家的,将抽签产生20家投标单位入围。
五、其他要求:
1、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3、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4、投标保证金:每单位柒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马跃、费松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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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