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监理、施工招标公告
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监理、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省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监理、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TC19955A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监理、施工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地震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监理、施工项目。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吉林省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监理项目,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标段:吉林省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施工项目,包含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吉林省地震局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施工项目,包含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吉林省地震局应急指挥中心灭火设施更新改造施工项目,包含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吉林省地震局。
2.4资金来源:已落实。
2.5 计划投资:498万元。
2.6(一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即自2019年7月5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施工工程延期,监理服务期顺延,费用不再增加)
(二标段)计划工期:自2019年7月5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止。
(三标段)计划工期:自2019年7月5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止。
(四标段)计划工期:自2019年7月5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止。
2.7质量标准:合格,(一标段)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二标段)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三标段)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四标段)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与二、三、四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可以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组织。
三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组织。
四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组织。
3.2一标段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
二标段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
三标段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
四标段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
3.3 业绩要求:近3年(2016-2018年)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于本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①2016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相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10日至2019年0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整(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二、三、四标段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一标段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提供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500元/套,二标段1000元/套,三标段500元/套,四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0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地震局
联系人:刘灏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韩姗姗、杜仲秋
电子邮件:hanshanshan@cntcitc.com.cn
吉林省和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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