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氧化锌脱硫剂(含瓷球和水解剂)处置招标公告
废氧化锌脱硫剂(含瓷球和水解剂)处置招标公告
吉林石化公司废氧化锌脱硫剂(含瓷球和水解剂)处置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19-PM-00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废氧化锌脱硫剂(含瓷球和水解剂)处置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据相关单位废旧物资处置,开展此次招标活动。
2.2招标范围:吉林石化分公司化肥厂废氧化锌脱硫剂(含瓷球和水解剂)处置公开招标(具体重量以中标后双方现场检斤为准)
2.3提货方式:买方自提,含包装袋称重。
2.4提货时间及要求: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31日内完成提货。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办理后,接到甲方通知起,一周内完成提货。买方应具备办理跨省危险废物转移能力,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办理工作,否则可视为自动解约,我方将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做合同解除处理。
2.5提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
2.6质量标准:按照目前生产计划,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合成气单元预计每年可能更换一至三次T306氧化锌脱硫剂,如更换三次,最多每年约272吨,其中氧化锌催化剂装填量约为188吨,瓷球约为12吨,有机硫水解催化剂约72吨,三种催化剂处于混合状态,必须整体检斤提货(含包装袋)。
新氧化锌催化剂投用前物性指标为:ZnO≥90%,该催化剂用于合成气装置净化单位,使用过程中会吸附硫,因此在卸出后组分会有一定变化,ZnO比率会有一点降低。新有机硫水解催化剂投用前物性指标为:Al2O3≥90%。
吉林石化公司不对未来产生的废催化剂物性指标、数量做任何承诺,介意的买方请回避,报价后即表示受让双方对质量标准的认可。
对于未有效履行合同,及合同履行中提出经我公司认定为无效异议的买方,将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2.7其他要求及规定:买方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预交一年货款及一年货款10%的履约保证金,货款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提货时,买方应遵守吉林石化分公司化肥厂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处置人保留对拟成交购买商现场考察确认其资质和合规处置能力的权利,如不符合处置人要求,处置人有权不签订合同。
2.8本项目不提供现场踏勘服务。
2.9本项目有最低投标限价见下表,低于此限价将被否决:
物资名称 | 单位 | 估算重量 | 最低限价(元/吨,含13%税) | 最低总价(元/吨,含13%税) | 备注 |
废氧化锌脱硫剂(含瓷球和水解剂) | 吨 | 544 | 2800 | 按两年预估可能卸剂6批最大量估算,每批含瓷球、有机硫水解催化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营业范围包含HW50(261-152-50),实缴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含)以上,同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盖章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营业范围包含HW50(261-152-50)回收、处置;
3.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4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废氧化锌脱硫剂(或261-152-50类催化剂)3份及以上跨省危险处置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应为合同复印件、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复印件。
3.5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办理工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9-06-11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19-06-24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废氧化锌脱硫剂(含瓷球和水解剂)处置, 500元人民币 。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07-10 09:0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19-07-10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郑晨
电子邮件:jh_zchen@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171*****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14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14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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