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集中作业凭证录入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入围公告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集中作业凭证录入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入围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对集中作业凭证录入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竞标,通过评审选定2家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GZNX-2019-06-14
(二)项目名称:集中作业凭证录入服务。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采购凭证录入外包服务,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
2.服务方式:凭证碎片录入离场服务,全单凭证录入驻场服务。
3.项目计价:碎片录入按片数计价,全单录入按人力计价。
4.项目估算:以招标方需集中处理的业务全部投产测算,每年服务总价约3000万元(人民币)。招标人不保证中标服务商的具体服务量和服务总价,均以具体项目实施量为准。
5.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二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存续有效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人力、技术服务能力,必须具备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连续两年资产负债表(须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有效)中“资产负债率”(即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不超过100%;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最近连续两年均不为负数。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纳税,按时缴纳社会保障金,不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 投标人应为专业致力于提供金融业务领域的流程外包服务(BPO)的企业,具有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资质,至少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非驻场的产权清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离场远程服务基地。
5. 投标人应具备在金融行业同类项目的服务经验。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同一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文件时间:2019年6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19日期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文件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1号金融城8号楼,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521办公室。
联系人:贺老师、陆老师,联系电话:****-****************
3.领取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介绍信,含领取人和联系人的电话、传真、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5)领取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2016年起国内金融机构实施案例(含在建或建成且正常实施)。需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用户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7)至少1个远程服务基地的合法性证明(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2日(星期二)9:00至9:3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日(星期二)9:30。
3.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1号金融城8号楼2502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八)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如果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相应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限。
(九)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任何费用。
(十)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须在2019年6月28日17:00前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请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汇款用途必须是投标保证金,否则不受理),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和现金。投标时,须提供缴纳保证金的原始银行凭证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招标人开户名称及账号:
单位名称: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开户行:乌当农商银行金融城支行
账 号:****************67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还。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自动转为履约和质量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有效期结束,无息原路径退还给投标人。
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签订合同协议的。
(3)经查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9年6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围 外包服务 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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