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招标公告
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 中塘镇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编号:NHZB2019-BHZTZ-03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委托,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中塘镇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塘镇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编号:NHZB2019-BHZTZ-03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159.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耕作公司。 3、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 B.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6、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须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6-10到 2019-06-17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二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须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06-10至2019-06-17(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6-21 14: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6-21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三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工 2.联系电话:157*****91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高主任:***-********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7*****91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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