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翠微山烈士陵园改扩建三期工程(附属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
温州市翠微山烈士陵园改扩建三期工程(附属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 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
二、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 温州市翠微山烈士陵园改扩建三期工程(附属工程)
四、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温州市翠微山烈士陵园改扩建三期工程(附属工程) | 1 | ******* | 项 | 附属工程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1、此次附属景观工程委托代理单位确定招标控制价164余万元,低于400万元人民币,不在公开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四款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第三款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此次招标控制价164万元未超过原主体工程合同中标金额1841万元的百分之十以内。 2、由于三期场地狭小,临近翠微山。部分景观工程集中在山谷处,三面环山另一面为该工程主楼。若待主体完工后另行招标,施工材料运输无运输通道。若由主体总包单位实施,可预留施工通道或利用现场塔吊进行运输。 3、根据设计图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部分排水管线无可施工面,需要依据现场实际地形调整,若委托总包单位实施,可利用底层回填层穿插施工。避免二次开挖造成的返工费用。 4、以往附属工程均在主体预验收后才具备全面开工的施工条件。若提前介入,主体总承包方与附属施工方可能存在相互影响推诿扯皮现象。将影响工程总进度。若由总包单位实施可避免此类情况,部分节点可提前介入。 5、由原主体总承包方继续承接本项目可以减少主体单位与附属单位的配合的情况,减少总承包配合费及相关服务费。且可保证项目持续性施工,缩短工期,为原本已滞后的工程更快的完工。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温州市东风建筑工程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温州市瓯海将军桥振瓯路77号2幢105室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陈伟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改建办公室 |
王松进 | 工程师 | 浙江瓯海铁路开发有限公司 |
薛宪文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交运集团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市东风建筑工程公司进行政府采购。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
联系人: 戴欢苗
联系电话: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附件信息:
********93/20196/d7fbe859-4c50-4a9c-b08d-5bf00ad1e342">论证意见.pdf
1.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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