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资格(输变配电)招标公告

入围资格(输变配电)招标公告

2010年石狮市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协作队伍入围资格(输变配电项目)招标

2010年石狮市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协作队伍入围资格(输变配电项目)招标
招 标 公 告(第二次招标)
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石狮市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2010年石狮市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协作队伍入围资格(输变配电项目)入围资格(变配电项目)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狮永信招字第10039号。
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由石狮市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送、变、配电、路灯项目及输变电大修、技改及土建、缆沟开挖、拉管、配电室规范化改造等小型基建需发包给外部单位施工的单项工程分包造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项目。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包括四个标段,分别对应四种入围资格: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分包施工队伍资格(第一标段)、35KV及以上变电工程分包施工队伍资格(第二标段)、35KV及以上送电工程分包施工队伍资格(第三标段)、变配电站房零星修缮工程分包施工队伍资格(第四标段)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并可同时入围。
5.资金来源:自筹。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申请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在福建省有分公司或项目部;
2申请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申请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其中:第一标段和第四标段投标人承装、承修均需达到四级及以上;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投标人承装、承修均需达到三级及以上
5申请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申请投标人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商;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承包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7申请投标人近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违规违纪事件;
8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
9 投标保证金为 伍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帐户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三、本次招标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采用 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0年12月22日-12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五、本项目 不支持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应于2011年1月18日 9: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石狮市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查询电话:135*****892 查询电话:****-******** ********
传真: 传真:0595-********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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