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工程供电、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工程供电、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工程供电、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国内
一、招标条件
1、闽发改交能[2009]51号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泊位项目核准的批复》。
2、闽发改交能[2009]50号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2#泊位项目核准的批复》。
3、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工程供电、控制系统招标用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东埔镇东吴村门峡岸段,东1#泊位码头结构等级为5万吨级(码头结构受力按靠2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东2#泊位码头建设规模为5万吨级(码头结构受力按靠1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配套的主要工艺设备有桥式抓斗卸船机、带式输送机、斗轮堆取料机、装车机等。
(二) 招标范围:
湄州湾港东吴港区东1#、东2#泊位工程供电、控制系统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甲供部分除外)采购及安装、调试、与港口装卸工艺设备配合联动试运行、验收及相关的服务(即交钥匙工程)。
本标段包括以下系统
(1)供电系统(动力电缆甲供)
(2)控制系统
(3)皮带变频驱动系统
具体按技术规格书相关章节和招标图纸
(三) 计划工期
除非招标人另行通知,本工程交工期限为2011年9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具有对港口散货物码头的供电、控制、通信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能力的承包商;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5、业绩要求:近五年(2005年12月1日到2010年11月30日)在国内完成过5万吨及以上公用散货码头供电、控制、通信系统集成总承包工程,且工程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运行;
6、财务状况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2007、2008、2009年)必须是盈利企业;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近三年(2007、2008、2009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资质、业绩等相关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后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0年12月23日至2010年12月29日(上午9: 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1层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元。
3、本次招标不允许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3层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1-23层
邮 编:350001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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