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金山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双创中心项目(一期)第三方质量检测及监测招标公告
丽江市金山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双创中心项目(一期)第三方质量检测及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丽江市金山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双创中心项目(一期)已由丽发改产业[2016]10号和丽发改产业[2016]4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丽江市双创中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各级政府、行业及社会组织提供的双创建设专项资金、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及监测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丽江市金山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双创中心项目(一期)第三方质量检测及监测。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3建设地点:丽江市金山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新团片区
2.4 建设规模:创展示中心10400㎡、创星商务办公及创客SOHO办公27537㎡、地下室21760㎡及零星室外、附属等工程;总投资约3.5亿元。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主体建筑物沉降观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建筑防雷接地电阻检测、建筑节能现场检测、智能建筑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人防工程质量检测等内容(最终以实际检测内容为准),并出具检测报告。
2.6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至委托项目服务工作结束。
2.7其他:
2.7.1检测及监测周期: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检测及监测工作并确保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
2.7.2质量要求:检测服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及其它部委颁布的有关工程检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云南省下发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提交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2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3 其他:
3.3.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证书(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防雷接地电阻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等);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含附表(参数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含基坑监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防雷接地电阻检测)、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含围护结构实体现场检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等。
3.4.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内(2015年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报告)。
3.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2015年1月至今)承接过2个以上(含2个)在检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工程检测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工作内容、规模或金额的,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3.5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建筑专业技能(建设工程检测类)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近半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为:近年内(2015年1月至今)承接过2个以上(含2个)在检或已完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工程检测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工作内容、规模或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3.6项目技术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同时具有建筑专业技能(建设工程检测类)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近半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3.7履约情况: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3.8投标人信誉: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3.9省外企业要求: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按《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规定办理有效的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入滇登记证。
3.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6月10日至2019年 6 月14 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坬玳国文峰巷文峰街02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7 月1 日上午09时 00分,地点:(丽江市古城区坬玳国文峰巷文峰街0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以U盘形式随谈判申请文件提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江市双创中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香格里大道丽水酒店附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 133*****66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小坝立交旁永安国际2001室
联系人:赵工电话: 188*****07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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