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桂源生态循环产业(核心)示范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博白县桂源生态循环产业(核心)示范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白县桂源生态循环产业(核心)示范区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博发改农字【201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博白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博白县旺茂镇民丰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0131.27㎡(合300亩),年出栏种羊2500头,年出栏商品肉羊2500头。总建筑面积21022.60㎡,包括园区大门(门卫室)20.00㎡、生物饲料加工厂区5140.00㎡、科研孵化区4691.60㎡、种羊繁育区11171.00㎡。

详见如下:

1.园区大门(门卫室)20.00㎡。

2.生物饲料加工厂区5140.00㎡,包括生物饲料加工厂5000.00㎡、管理用房140.00㎡。

3.科研孵化区4691.60㎡,包括1#文化宣传展厅和专家宿舍1128.60㎡、2#科研孵化基地2273.00㎡、3#食堂和临时宿舍1100.00㎡、连廊170.00㎡、门卫室20.00㎡。

4.种羊繁育区11171.00㎡,包括羊舍10000.00㎡、养殖配套用房867.00㎡、门卫室13.00㎡、消毒室25.00㎡、病畜隔离186.00㎡、药浴池80.00㎡。

合同估算价:3210.3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8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9 年7月至 2019 年12月。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预算由招标人和博白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2)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或中级(或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博白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刷卡通过验证后,并持博白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出具的《诚信库信息查询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中心办公楼五楼)进行现场报名。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9 年6 月 10日至2019年6 月 17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8时至12 时,下午15 时至18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中心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7月8日 9时30分,地点为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中心办公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30%(含勘察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暂列费用);发包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1)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5%;(2)合同外(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内经相关部门完成审核手续后支付工程量的60%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75-*******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博白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博白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博白县博白镇振兴西路003号地址:广西南宁民族大道178号昊然风景6栋1单元1602室

邮编: 537600 邮编: 530029

联 系 人: 苏工 联 系 人: 王工

电话: ****-******* 电话:****-*******转812

传真: ****-******* 传真:****-*******

2019 年6月10 日



标签: 总承包 示范区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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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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