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体验馆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安全体验馆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体验馆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采购项目名称:安全体验馆房屋租赁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按照生态城管委会对我局《关于建设生态城安全体验馆的请示》(津生安监报【2017】4 号)的批复意见,中新天津生态城安全体验馆项目(以下简称“安全体验馆项目”)已于 2018 年年初启动策划工作,该项目同时也被列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安全领域重点工作,安全体验馆项目选址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79号 / 滨旅产业园7号厂房内,单层建筑面积 3067 平米。共分为序厅和五个展区,各展区展示内容和体验的所有知识点的设置均结合国内外真实事故案例,同时运用多媒体视频音频技术、VR、体感互动装置等方式增加体验性,提升参观者的敬畏心理,达到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的目的,目前由于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现须继续租赁相关场馆。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56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滨旅产业园7号厂房内,一直以来所使用房屋均由天津滨海旅游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因租赁合同到期,为延续使用须继续租赁相关场馆。综合考虑租用地点交通便利,场馆设施、安全设施齐全且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体验馆使用需要,若更换租赁场地,将会产生搬迁费用,浪费前期投入的场馆设计、布展施工、运营服务等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天津滨海旅游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滨海旅游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滨海旅游区1号楼一层122室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滨海旅游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滨海旅游区1号楼一层122室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6月11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6月17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 2)联系人:吕女士 3)联系电话:02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孙超 3)联系电话:***-********转6698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9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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