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广播电视总台高清摄录像设备在线询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广播电视总台高清摄录像设备在线询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广播电视总台高清摄录像设备在线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沈杉杉
项目联系电话:138*****166
采购计划文号:临[2019]4846号
采购计划金额(元):988000.00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330682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上虞区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广播电视总台
采购单位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青春路1号上虞广播电视总台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5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328001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1 | 高清摄录像设备 | 1 | 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1、投标须知:1.投标时必须提供分项报价清单,并注明设备的详细信息(包括品牌、型号、数量等),敲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否则采购方有权废标。 2.在签合同前必须提供蓝光录像机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及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未提供和缺少的作为废标处理。 3.本项报价含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一切费用。 4.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5.质保条款:按照原厂商整机免费保修一年, “★”号产品必须提供厂商的延保函(其中14倍高清镜头延保1年,手持式摄像机和蓝光盘录像机延保2年),并提供原厂商认证工程师上门服务和设备的技术咨询,在签合同前未提供和缺少相关延保函的作为废标处理。 6.验收方式:完工后一周内,由采购方组织验收,如采购人对中标产品质量和技术参数有疑问,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付款条件:需方在 合同签订 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付合同总价的 20 %;在 验收合格 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付合同总价的 70 %;在 验收合格 之日起 3个月后 付清。 。
报价时间:2019-06-10 17:08:40-2019-06-13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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