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智慧司法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智慧司法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智慧司法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磋商,磋商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智慧司法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7-19-1028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本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进行智慧司法大数据平台建设。具体内容、数量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6号3号楼5楼

6、交付日期:4个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6-11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6-18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6-11 09:00:00本至2019-06-18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磋商人请于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软件大厦9楼D座验证并购买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及财务状况证明文件(2018年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公司及被授权代表人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文件(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所有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磋商资格,工本费500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6-2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6-21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软件大厦9楼D座(第二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软件大厦9楼D座(第二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磋商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磋商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查询网址如下:“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磋商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磋商文件由磋商人在采购平台电子招磋商系统上传提交。纸质磋商文件由磋商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电子磋商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3)纸质磋商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软件大厦9楼D座(第二会议室)4)递交磋商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磋商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漕溪北路336号1号楼506室地址: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软件大厦9楼D座
邮编:200030邮编:200030
联系人:沈浩斌联系人:邓苗
电话:136*****037电话:********
传真:/传真:********

标签: 大数据 司法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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