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三号线、十号线砖砌施工围挡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地铁三号线、十号线砖砌施工围挡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南京地铁三号线、十号线砖砌施工围挡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第*******号)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前期已对南京地铁三号线、十号线土建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为做好地铁施工过程中砖砌围挡的统一管理,南京城市地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方,将于近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三号线概况
南京地铁三号线起自京沪高速铁路林场站附近,沿线经过江北浦口区,江南下关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雨花区和江宁区等重要片区,终点位于江宁区的秣周路站。线路全长约44.8km。其中高架线约2.4 km(含过渡段),地下线约42.4 km,全线共设29 座车站。
2、十号线概况
十号线起自安德门站,与一号线换乘,站北端预留延伸条件,出站后线路沿安德门大街向南前行,下穿一号线南延线后继续向西敷设,线路全长21.6km,共设车站13座(其中新建车站9座;既有车站4座)。
二、资金情况
南京地铁三号线、十号线土建项目砖砌施工围挡工程资金由南京城市地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南京城市地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土建项目建设方的支付方式而定)。现已落实。
三、工程量
南京地铁三号线、十号线土建项目砖砌施工围挡工程量约为10000M,拟分为两个标段:
1、DS-WD-05标约5000米(地铁三号线、十号线江南段);2、DS-WD-6标约5000米(地铁三号线、十号线江北段)。
四、时间安排
1、2010年12月22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有效时间为2010年12月22日至2010年12月24日17:00,在上述时间段内,申请人需以传真的形式提前报名(格式详见附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2、2010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
3、招标时间计划为2010年12月~2011年元月。招标时间为暂定,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资格预审的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应具备房屋建筑施工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申请人应具备年检过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
4、申请人应具有2007年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良好。
六、本次资格预审的规定
1、申请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2、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南京地铁三号线和十号线砖砌施工围挡工程共分两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壹个标段。
七、资格预审入围方法
1、已考虑了以上关于资格预审的基本要求和资格预审的规定,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进行综合评审并入围。
2、基于上述因素,当本标段合格的申请人少于或等于9家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当本标段合格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按照以下规定对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得分排名前9家的申请人入围。
八、综合评审内容和标准
只有满足资格预审基本要求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综合评审,本标段按照综合评审各项打分汇总并进行排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综合评审内容和标准:
1、资质与国际标准认证(6分)
号 | 评审项目 | 满分 | 评分标准 |
1 | 资质 | 3 | 具有资格预审基本要求中的企业资质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得3分。少一项可酌情扣分 |
2 | 通过国际标准认证 | 3 | 通过ISO9000、ISO14000、ISO28000认证,各得1分。 |
2、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3分)
财务状况较好得3分,财务状况一般得2-1分,财务状况较差得1-0分。财务状况根据申请人经审计的2009年度的公司财务报表打分,年度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将视具体情况扣分。
3、施工业绩(3分)
2007年以来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每项1分;2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每项得0.5分;合同金额<100万元,每项得0.2分。以上评审根据申请人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进行评审(限评3个项目)。
以上评审根据申请人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进行评审。
4、在建工程以外资源(3分)
在建工程以外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情况、履约情况、社会信誉等,由招标人进行调查)能满足本次招标工程要求,最高3分。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
(一)申请文件组成
第一章 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第二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第三章 申请人基本情况(格式见附件3)
第四章 施工业绩(格式见附件4)
第五章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格式见附件5)
第六章 申请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见附件6)
第七章 其它资料表(格式见附件7)
(二)申请文件递交
申请人可从南京地铁网站()直接下载本公告中的申请文件格式,如实填写。
申请人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文件一份(资格证明材料除外),送达人员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与规定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至下述地址,逾期不予接受。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09号111室
邮编:210017
联系人:成高勇、丁劲松
电话:***-********、********
传真:***-********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的同时,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中的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包括营业执照、股东组成证明(企业章程部分内容)、企业资质证书、国际标准认证文件、2009年财务审计报告、2005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以备业主现场核验。
业主可能会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招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业主做出有依据的判断。若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且根据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材料证明其资质、业绩、经验等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
业主在完成资格预审后,将按照本公告中的规定确定最终入围的投标人。业主将在正式发标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把投标通知函送给所有通过资格预审并入围的申请人。入围的申请人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以传真,向业主确认已收到通知;未入围申请人业主将另行通知。
十、访问网址
本资格预审公告相关信息查询及附件下载请访问以下网址:
附件:资格预审申请书[可右击另存]
招标人:南京城市地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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