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忻城县大塘供销合作社商业大楼出租项目(HCJS2019-065)的竞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忻城县大塘供销合作社商业大楼出租项目(HCJS2019-065)的竞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大塘供销合作社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忻城县大塘供销合作社商业大楼出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大塘供销合作社商业大楼出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 HCJS2019-065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忻城县大塘供销合作社商业大楼出租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基础租金预算价(人民币):¥12万元/年

出租期限:期限18年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六、竞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1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6月13日止(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如下资料:①单位为其购买的2019年2月-4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网上查验);②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材料有效、齐全方可进行报名。

八、竞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供应商人应于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通过公司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盘古分理处

银行账号:****************96

九、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9年6月14日10时30分前,将竞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14日10时3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竞标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另行通知。地点: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保证金转账底单)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上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忻城县大塘供销合作社

地址:大忻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蓝工,139*****10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王惠鑫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出租 商业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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