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大河坎镇中心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周边维修改造和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南郑区大河坎镇中心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周边维修改造和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郑区大河坎镇中心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周边维修改造和环境整治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郑区大河坎镇中心小学,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南郑区大河坎镇中心小学院内。主要工程内容为:维修改造教学及辅助用房周边场地及路面1200平方米,拆除辅助用房200平方米,安装南大门车辆识别系统及挡车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本工程施工招标设一个标段,发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
三、资格要求
1、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在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西大街14号)。
2、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拟派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持企业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设施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企业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施工企业及建造师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平台》登记的截屏资料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交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郑区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郑区大河坎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39*****096 联系方式:09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维修改造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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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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