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园镇丽山小学寄宿生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池园镇丽山小学寄宿生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闽清县池园镇丽山小学寄宿生宿舍楼工程
招标编号:FJGJZ-[2010]047号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闽清县池园镇丽山小学寄宿生宿舍楼工程 已由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梅发改[2010]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清县池园镇丽山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清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闽清县池园镇丽山小学校园规划红线范围内 ;
2.2工程建设规模:立项建筑面积1000㎡,控制价*******元,发包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安、水电及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闽清县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2.6.2设计单位: 闽清县建筑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4根据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未在福州市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5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中选择;
3.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2月 23日至2010 年 12 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鼓建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控制价、招标图纸合计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月 6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清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
地址:闽清县教育局内 , 邮编: ;
电话: 138*****668 , 传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塔头路158号永兴家园6#205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施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闽清县支行 ;
账户名称: 闽清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交易中心名称: 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闽清县建设局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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