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城南新区重点地区亮化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设计]城南新区重点地区亮化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城南新区重点地区亮化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城南新区重点地区亮化设计服务项目已经城南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二、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城南新区重点地区亮化设计服务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境内。

4、工程规模:城南新区重点地区亮化设计服务项目,施工总造价约300万元,设计费约7.72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本项目质量及深度需满足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否则承担违约责任。非招标人原因,质量整改期间作业周期不予顺延。

6、要求工期:20日历天,具体服从招标人建设要求。设计单位中标后5天内中标人及时进行现场勘察工作且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确认后15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具体服务周期根据业主施工计划调整。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服务工作完全结束之日止。各阶段及各专业工程设计进度须满足本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服务周期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南新区重点地区亮化设计服务项目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服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人如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6月14日17:00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3、开标时间:2019年6月17日10:00时。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5、特别说明:

5.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0。

5.2办理CA锁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仟(¥1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龙

联系电话:153*****716

招标办: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2019年6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服务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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