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材料仓库翻建工程招标公告
防汛材料仓库翻建工程招标公告
安阳市政府采购防汛材料仓库翻建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工程量及要求 | 工期 |
防汛材料仓库翻建工程 | 详见第三部分及施工图纸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 |
三、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0年12月23日至2010年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节假日休息) ;
标书售价:人民币50元/份。
四、报名地点:安阳市财政局办公大楼1040房间;
五、投标企业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和履约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申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屋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工民建二级以上(含二级)(无在建工程);外地企业须有进安证。
六、注意事项: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已年检)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标书所需资质原件(已年检)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12月 30日下午3:00(超过时间不再受理)。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安阳市总工会大楼三楼0306房间(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工会大楼 )。
九、投标保证金标准:人民币4000元。(投标保证金交至安阳市财政局办公大楼十楼1038房间)。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账户内退回。如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视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十、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十二、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监管经营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十三、联系人:刘晓雁
联系电话:0372-*******
报名电话及传真: 0372-*******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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