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子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三期十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台子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三期已由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下达双台子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铁路桥周边绿化工程及湖滨公园景观道路建设工程计划的通知,双区住建 [2017]1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双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双台子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三期十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台子区内
2.2合同估算价:5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7月10日开工至 2019年8月8日竣工,计划工期30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双台子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三期十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6月11日至 2019年6月1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有清晰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以不带原件) 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1室、联系电话:
****-*******)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保证金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1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交纳的形式和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1日至 2019年 6月18日,每日上午
08:30时至
11:00时,下午
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14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双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 系 人: 常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 王凤兰
电 话: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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