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网新源县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工业园区A区污水处理厂至景观湖排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水管网新源县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工业园区A区污水处理厂至景观湖排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源县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工业园区A区污水处理厂至景观湖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经新发改综字【2017】80号文核准实施,建设单位为新疆中汇鑫源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源县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工业园区A区污水处理厂至景观湖排水管网建设项目。
2.2招标概况: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具体范围如下:
第一标段:新建排水管网工程,新建排水管道总长4737米,其中dn315全长4737米;2、新建管道南北向敷设在道路南侧,东西向的道路上敷设在道路西侧的施工。
第二标段:以上施工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
2.3项目投资:700万元;
2.4建设地点:新源县污水处理厂。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包括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第二标段: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
2.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7月08日开工,竣工日期2019年08月
21日竣工,总工期:45天(日历日)。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法人独立资格。
3.2有意参加的一标段的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3凡有意参加二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4.2报名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凡参加一标段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二维码可供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建造师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2018.12-2019.5),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
凡参加二标段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监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二维码可供查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证书(至少3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
(以上所有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4.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5.报名时间:2019年06月11日10时00分至2019年06月15日20时00分,报名地点:伊犁州客运站斜对面新丝路大酒店三楼8310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于《伊犁日报》及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06月16日至2019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10:00分至下午20:00分(京时),到伊犁州客运站斜对面新丝路大酒店三楼8310室购买领取。
7.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500元/标;二标段300元/标;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拒绝邮寄。
7.3另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0万元(壹拾万元整);
二标段:5000元(伍仟元整);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中汇鑫源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仲鹏江
联系方式:133*****51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燕燕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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