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招标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陈紫福荔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
职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俞建忠荔城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供水单位及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供水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附件
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责任公示
序号 | 水厂名称 | 责任人 | 服务电话 | 备注 |
1 | 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黄建忠 | ||
2 | 莆田南洋自来水有限公司 | 黄建忠 | 黄石片区:******* 北高片区:******* | |
3 | 莆田市荔城区盘石自来水有限公司 | 陈碧芬 | ||
4 | 西天尾镇林山水厂 | 喻福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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