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招标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陈紫福荔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

职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俞建忠荔城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供水单位及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供水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附件

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责任公示

序号

水厂名称

责任人

服务电话

备注

1

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黄建忠

*******

2

莆田南洋自来水有限公司

黄建忠

黄石片区:*******

北高片区:*******

3

莆田市荔城区盘石自来水有限公司

陈碧芬

*******

4

西天尾镇林山水厂

喻福新

139*****9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管理 农村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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