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招标公告
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招标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扬州市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并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项目
标书编号:YZZCG-*******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是文化旅游产业、城镇综合开发类项目,位于扬州市空港新城范围内,北至支十一路、东至经四路、南至纬三路、西至纵十路,开发面积约为156.3公顷,约2344.7亩。项目覆盖设计、建设、运营及投融资等。依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资产属性和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合作内容可划分为A、B两个资产包。
1、资产包A——公共服务及市政基础设施
资产包A包括:道路工程、游客集散中心、绿化工程、停车场、城市功能配套(剧场、礼堂、文体馆、电影博物馆等)、水系沟通及环境整治工程、景观带、公交站、消防场站、变电站、征地拆迁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
2、资产包B——文化产业功能性基础设施
资产包B包括:影棚及配套设施、产业配套、绿化工程、室外综合配套等文化产业功能性基础设施。
依据项目建议书及批复,项目总投资约71.84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62.11亿元,建设期利息约9.73亿元。
目前,项目投资估算表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序号 | 工程费用 | 金额(万元) |
一 | 配套基础设施 | |
1 | 道路工程 | 31798 |
1.1 | 纬三路 | 10640 |
1.2 | 经四路 | 6080 |
1.3 | 纵十路 | 4180 |
1.4 | 配套路一 | 1280 |
1.5 | 配套路二 | 496 |
1.6 | 支三十六路 | 824 |
1.7 | 振兴路 | 3300 |
1.8 | 支六路 | 1098 |
1.9 | 揽胜路 | 2400 |
1.1 | 腾飞路 | 1500 |
2 | 游客集散中心 | 6865.4 |
3 | 绿化工程 | 718.5 |
4 | 停车场 | 2157.2 |
5 | 城市功能配套 | 56073.6 |
5.1 | 土建工程 | 28512 |
5.2 | 装修工程 | 17107.2 |
5.3 | 安装工程 | 10454.4 |
二 | 水系沟通及环境整治工程 | |
1 | 河道工程 | 17170 |
1.1 | 新马家景观河 | 5510 |
1.1.1 | 土方工程 | 760 |
1.1.2 | 河道治理及绿化 | 3800 |
1.1.3 | 马家闸 | 950 |
1.2 | 薛夏河 | 2430 |
1.2.1 | 土方工程 | 405 |
1.2.2 | 河道治理及绿化 | 2025 |
1.3 | 同兴河 | 1820 |
1.3.1 | 土方工程 | 270 |
1.3.2 | 河道治理及绿化 | 1350 |
1.3.3 | 同兴闸 | 200 |
1.4 | 路南河 | 900 |
1.4.1 | 土方工程 | 150 |
1.4.2 | 河道治理及绿化 | 750 |
1.5 | 腾飞横河 | 1680 |
1.5.1 | 土方工程 | 280 |
1.5.2 | 河道治理及绿化 | 1400 |
16 | 河中央景观工程 | 4830 |
1.6.1 | 人工岛 | 390 |
1.6.2 | 水上舞台 | 1800 |
1.6.3 | 步行天桥 | 2640 |
2 | 景观带 | 9660 |
2.1 | 薛夏河中心景观 | 2893.3 |
2.2 | 三阳河景观 | 6766.7 |
三 |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 |
1 | 配套基础设施 | 1600 |
1.1 | 公交站 | 800 |
1.2 | 消防场站 | 800 |
2 | 电力 | 11000 |
22万kv变电站 | 11000 | |
* | 一~三项工程费用合计 | 137042.7 |
四 | 影视文旅产业基地 | |
1 | 影棚及配套设施 | 82628.7 |
1.1 | 土建工程 | 37352.7 |
1.2 | 装修工程 | 19242.3 |
1.3 | 安装工程 | 26033.7 |
2 | 产业配套 | 142992 |
2.1 | 土建工程 | 71496 |
2.2 | 装修工程 | 35748 |
2.3 | 安装工程 | 35748 |
3 | 绿化工程 | 840.3 |
4 | 室外综合配套 | 6113.8 |
* | 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生产配套区工程费用合计 | 232574.8 |
** | 工程费用合计 | 369617.5 |
序号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金额(万元) |
1 | 拆迁费 | 106920 |
2 | 土地费用 | 74655.8 |
3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3696.2 |
4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1848.1 |
5 | 勘查设计费 | 9240.4 |
6 |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 2956.9 |
7 | 工程监理费 | 7392.3 |
8 | 工程保险费 | 1108.9 |
9 | 招标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3696.2 |
*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 | 211514.8 |
序号 | 建设投资匡算 | 金额(万元) |
1 | 工程费用 | 369617.5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211514.8 |
3 | 预备费 | 39955.7 |
4 | 建设投资合计 | 621087.9 |
序号 | 项目总投资 | 金额(万元) |
1 | 建设投资 | 621087.9 |
2 | 建设期利息 | 97263.5 |
3 | 流动资金 | |
* | 总投资合计 | 718351.4 |
(二)PPP合作模式
项目交易结构具体说明如下:
1.项目实施模式为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2.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公开招标采购合格的社会资本。
3.江都区政府授权扬州市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投资协议》,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江都区政府授权江苏融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股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对整个项目进行设计、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的权利。
5.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包A的经营权完好、无偿移交给江都区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同时,合作期间资产包B资产所有权归项目公司所有,合作期满时项目公司可将该资产包B资产有偿转让给其他合格受让方,合格受让方包括地方国企、民企等社会资本。项目公司可以自行运营或者委托给具有运营能力的中标社会资本方。
6.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政府考核项目公司的履约情况和绩效完成情况,财政部门依据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含政府绩效补贴)。江都区政府应将本项目每年需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含政府绩效补贴)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保障项目费用的及时支付。
(三)项目需求
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在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需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755-2012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并满足本项目绩效考核要求。
(四)PPP合作期限
本项目的合作期限根据建设内容和资产包的属性不同分别进行设置,具体如下:
资产包A各子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各子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总建设期不超过5年,运营期12年。
资产包B各子项目合作期限为23年,其中各子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运营期20年。
其中建设期为自接到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至各子项目实际完工验收日止,不超过3年,不足3年的以实际完工验收日为准。运营期为各子项目建设期期满之次日起至运营期满,资产包A为12年,资产包B为20年。
(五)回报机制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项目回报机制主要包括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六)预算金额
本项目资产包A、B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小于3%;资产包A的合理投资收益率不大于8%;资产包A的运营绩效服务费费率不大于1%;资产包B的合理投资收益率不大于8%;资产包B标准摄影棚的出租基准单价(不含增值税)不低于1.2元/平方米·天;资产包B年综合运营成本单价(不含增值税)不高于0.425元/平方米·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争。
资格预审过程中,采用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通过资格预审后在采购投标过程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或交到交易中心。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07月05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5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开标二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朱祎
六、开标有关信息
1.采购前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考察答疑时间:2019年06月19日上午10:30-12:00
考察集中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空港一路9号(扬州市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
(投标人需在2019年6月18日14:00时前通过传真或邮件通知采购人是否参加考察和答疑会及参加人员名单,并同时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加盖公章传真或邮件至采购人。
联系人:胡鹏 电话:158*****453
邮箱:********1@qq.com
2.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开标二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朱祎
电话:****-********传真:****-********
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办公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4楼1419室
邮政编码:225006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胡鹏
电话:158*****453
办公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空港一路9号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七份(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一套(U盘),并在封套上清楚表明“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项目”。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扬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行号:********5636
账号:********040066668000000000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9年07月05日 09点30分)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06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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