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听力筛查仪、鼻窦内窥镜显示仪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鼻窦内窥镜显示仪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新生儿听力筛查仪、鼻窦内窥镜显示仪等医疗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受宜春市采购办的委托,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宜春市人民医院新生儿听力筛查仪、鼻窦内窥镜显示仪等医疗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XYCCG-2010-322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第一包: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1套
第二包:内镜消毒机 1套
第三包:鼻窦内窥镜显示仪 1套
第四包:耳科显微电钻 1套
第五包:耳鼻喉科诊疗工作台 1套
第六包:婴儿培养箱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生产(经营)、安装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及注册检验报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
5、标书费:200元/包。若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收款人: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平安支行,账号:150*****290********),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标书编号(JXYCCG-2010-322)。然后将汇款单据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传真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6、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标书款,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购买标书,现场购买标书时间为:2010年12月23日—2010年12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每包贰仟元,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平安支行,账号:150*****290********。
8、投标、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9、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万振 易微婕
11、电话及传真:****-******* 、*******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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