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洛川县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川县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建发〔2010〕295号文《关于呈报洛川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已到位,其它地方配套资金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洛川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一个监理标项、一个施工标项、一个设备材料采购标项,建设内容包括:
施工标项:改造底楼、黄龙山泵站2处,新建泵房116m2,改造进水前池,铺设钢管1.65km,改造输电线路3.1km,改造生产管护设施162m2,新建500m3高位水池一座,维修加固100m3高位水塔1座,新建各种阀井83座、放水栓井1868座,铺设UPVC管72.644km,安装水泵及电气设备等;
采购标项:采购UPVC管72.644km、水泵3台套及相应电气设备;
监理标项: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1.施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是二级及以上水利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2. 采购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商业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并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3.1.3.监理:水利水电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总监必须是水利部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监理经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申请时间
2010年12月24日至2011年1月2日(节假日不休)8:00~12:00, 14:00~18:00(北京时间,下同)。申请投标时须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2011年1月2日至1月6日(节假日不休),每日08:00~12:00, 14:00 ~18:00,在延安市宝苑大厦1006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叁仟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2日,地点待定。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洛川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郑小荣
电话:139*****520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宝塔路宝苑大厦1006室
联 系 人:李文凤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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