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电梯设备(第二次) 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电梯设备(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远采计备【2019】XM0259号政府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远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远安县人民检察院电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人民检察院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TCG[2019]036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5万元。
4、采购内容: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免保期后年度维修等。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6、质保期:1年
二、 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第一款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
(1)若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供应商为设备代理商,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许可证C级及以上许可证。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放时间和下载方法
1.发放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8:30 至2019年6月17日下午17:00时(工作日)。
2. 报名方法:投标报名时需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地点在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宜昌市西陵二路20号上海春天大厦2606#),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获取上述资料统一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上午8:30至2019年6月17日下午17:00时(工作日)。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报名费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远安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6月24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远安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六、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远安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180*****800
地址: 远安县鸣凤大道5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夏
联系电话:186*****945
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20号上海春天大厦2606#
标签: 电梯设备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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