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学校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湖学校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和平县阳明镇龙湖学校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12-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县阳明镇龙湖学校综合楼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发改函[2010]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和平县阳明镇龙湖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平县阳明镇龙湖学校校园内。

2.2规模:本工程框架五层,建筑面积为4428.50㎡,含税工程总造价为*******.00元。

2.3工期:180天(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市优良样板工程或市“双优”样板工地。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的土建、装修及安装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

3.3须具备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并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或三级(含)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并具有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具有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四、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文)原件及复印件。

4.3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4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请提交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5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原件及复印件。

4.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格式内容填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7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以汇出银行的转账凭证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9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并在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前到招标人处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但投标报名资料弄虚作假者除外。请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招标人处领取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和平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帐 号:****************1992;

4.8整个招投标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标前会、开标会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必须全程参加(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到招标人设在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平县规划建设局一楼)的窗口登记,并签订投标承诺书及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承诺书。

4.9招标人将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影像,以便核验投标人身份,如投标人不予配合,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1、“三类人员”中证书在2011年1月1日到期的,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提交地级市及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申请材料复印件。

2、潜在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原件统一在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潜在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每页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地点: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平县规划建设局一楼)。

5.2时间:2010年12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当投标人在8家内时)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并经检查完好无缺)时退还(不计利息)。当投标人超过8家时,除收取图纸押金2000元外,对超出8套的图纸工本费(2000元∕套)由需要图纸的各投标人共同分摊,并在退还图纸(并经检查完好无缺)押金时扣除。

六、各投标人请于2011年1月4日16时30分到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平县规划建设局九楼)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不再另行通知,不参加者视为弃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和平县规划建设局九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大楼内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和平县阳明镇龙湖学校  地址:和平县阳明镇龙湖村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6*****252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和平县阳明镇龙湖学校

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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