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2010-12-24 08:37
新发改项目[2010]2931号
吉木萨尔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的“吉木萨尔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项目[2010]2931号文件核准招标实施方案。现对该项目部分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吉木萨尔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招标人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3、工程名称:吉木萨尔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4、工程地点:吉木萨尔县三台北线北侧9.5公里处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吉木萨尔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部分设备采购进行招标,分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垃圾收运系统彩板收集房68座;垃圾桶204个;环保垃圾箱160个。第二标段:50型装载机1辆;10吨洒水车1辆;自卸翻斗车2辆;8吨压缩垃圾车4辆;管理用车1辆。
6、计划投资:(暂控)524.55 万元
7、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8、供货日期:30天(日历日)
9、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0、评标办法: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附属设备采购)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的供货商。车辆供货商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彩板房、垃圾桶和环保垃圾箱供货商须提供产品质量考核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
2、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前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简介、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考核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非制造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商的委托授权书、类似业绩、技术及管理人员情况及有关信誉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件复印件一套。
三、招标人将根据第二条内容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对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条件内容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1、当投标申请人在9家以内的实行资格后审;2、当投标申请人在9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对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 24 日10:00时—2010年12月28 日19:30时(北京时间)。
报名网址:昌吉建设网(http://www.cjjs.gov.cn) 技术支持电话:****-*******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学军 联系电话:133*****078
招标代理机构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9号晶鑫酒店10楼)
联 系 人:苏 丽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吉木萨尔县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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