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民族影城西面步行梯墙体北侧广告位公开招租
南宁民族影城西面步行梯墙体北侧广告位公开招租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0号的民族影城西面步行梯墙体北侧广告位。尺寸:长4.8m×宽3m;材质:LED灯箱广告;用途:广告代理。该位置与影城西面大步梯及后影大厅、售票大厅入口三方交汇处旁,人流密集,拥有较好的广告潜力。 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
一、出租方承诺 |
二、出租方简况 | ||
南宁民族影业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0号 | ||
苏红 | ||
2300万元 | ||
国有经济 |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文化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7)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8)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承租的; (9)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一个月内非因出租方原因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进行处置。 | ||
披露附件 | 1.广告位租赁合同 |
四、挂牌信息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五、联系方式 | ||||
韦女士 | ||||
吴女士 | ||||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