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城固县政府采购笔记本电脑询价单
城固县政府采购询价单
编号:CXC(2010)77 号
设备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
笔记本电脑 | 55台 | 请认真填写 笔记本电脑参数 正负偏离表 | ||||||||||
金额(大写) | ¥ | |||||||||||
供 | ||||||||||||
保修期 | ||||||||||||
供货 时间 | ||||||||||||
说明: 1、请于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前将询价单加盖公章密封送至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 2、本次笔记本电脑采购限联想、ThinkPad、SONY三个品牌,每个投标供应商只能任选一款品牌填报,笔记本电脑参数正负偏离表中带※项参数不能负偏。 3、所报产品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指定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原装正品。其报价含运费、安装、培训、税金等所有应计费用。 4、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需出具笔记本电脑厂家产品经销授权。 5、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价格相同者,先交货者成交。 6、参与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须交纳2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7、未在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投标供应商,请按《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出具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备案。 8、结算方式:产品安装、调试完毕试用15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付清。 9、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中心的监督下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未尽事项可在合同中约定。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 联系人:胡泊 李超 联系电话:****-*******(传真) 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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