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王大道一期道路建设工程(A、B标段)招标公告
圣王大道一期道路建设工程(A、B标段)招标公告
漳州市圣王大道一期道路建设工程(A、B标段)招标公告
漳州市圣王大道一期道路建设工程(A、B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圣王大道一期道路建设工程(A、B标段)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局以漳芗发改审【2010】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该道路南起G319国道(北环城路)与丹霞路叉口以北,经飞机场东侧、青山村、上跨漳龙高速公路、南塘、元光文化生态园西侧,终点于元光文化生态园广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5000万元。线路总长约5156米,其中干道长约4150米(含跨漳龙高速公路跨线桥一座,最大单跨跨度66米),广场连接线长约1006米。本项目近期全线按36米路基宽度实施。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K0+000~K3+000,建安造价约为8000万元;第二标段为K3+000~K4+100及广场连接线GK0+000~K1+006,建安造价约为8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漳州市圣王大道一期道路,详见由招标单位提供的完整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审核预算书、答疑等材料;
2.4.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为240日历天,第二标段为36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2.6.2.代建单位: / ;
2.6.3.监理单位: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A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600万元;
(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标段((1)和(2)投标人必须具备其中一项):
(1)必须同时具备: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600万元;②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跨6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业绩。
(2)必须同时具备: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且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600万元;②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跨6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3.3. 本项目A和B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如非本漳州市建筑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
3.5.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16%。
3.6.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不重复中标。
3.7. 投标单位参投多个标段时,其资质、人员、设备、业绩可以同时使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12月1日至2010 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或到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22号温泉佳苑1幢B区703室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12月22日12: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区分以下二种情况,即:(1)投标人如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其投标保证金金额A、B标段为捌拾万元人民币(可同时用于两个标段投标);(2)投标人如只参加一个标段投标,其投标保证金为A标段捌拾万元或B标段捌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3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芗城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 漳州市芗城区政府八楼 ,
电 话:****-******* 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22号温泉佳苑1幢B区703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李红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漳州市芗城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161*****010*******;
(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帐户名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帐 号:161*****01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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