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档案本地外包托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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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档案本地外包托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2 13:44:05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档案本地外包托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IC.SH-2019-0014

现就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档案本地外包托管服务的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目的

本次招标项目目的:完成上海市分公司业务、会计档案本地托管外包服务。

二、招标内容

序号

服务项目

细则要求

操作流程

1

档案清点、装箱、贴条、封箱

甲乙双方一起逐库逐类清点档案实物,清点过程,乙方同时进行装箱。甲方核验确认后封箱,加装封条或一次性封扣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编号规则、装箱顺序进行装箱。装箱完成由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对完成装箱的档案箱进行核对验收后,在档案箱规定位置张贴专用封箱条或安装封箱扣进行封箱。

2

档案搬运

档案搬运、装缷由乙方提供服务

档案运输车辆应为乙方自有、专用车辆,实现“门对门”的运输方式,沿途不中转、不倒运、不外包。档案运输途中全程GPS定位。档案装箱完成由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搬运装车服务,装车全部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签署一式三联单据(由乙方提供),其中二联由甲方留存。

3

档案上架、复核

档案上架、复核工作由乙方负责

档案抵达乙方库房,乙方应逐一检查档案箱的外观、条形码标签、封箱扣、封箱条的完整性,确认完毕后,立即上架至文件档案架保存,并出具入库工作单据备查。

4

制作对照备份表

制作《文件箱内容对照表》

档案箱全部收库上架后,乙方应为档案箱提供唯一性条形码编号,并对条形码编号与甲方所提供的目录清单进行一致性配对,制作《文件箱内容对照表》 。对照表原件交甲方,复印件另行封装在一个独立的档案箱内,并保管在乙方档案中心内,作为备份。

5

档案存储

安全、合规地保管档案

乙方提供的档案库房应满足:①库房应为钢筋混凝土结构;②钢结构货架、或密集柜;③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定“防尘、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虫、防鼠”库房八防要求;④做好安保措施;⑤做好系统管控、备份工作;⑥库房全面布置红外线、微波动态探测器,摄像监控无死角。

6

档案利用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三种档案调阅方式:现场调阅、派送调阅、远程调阅

乙方应能够快捷、高效地为甲方提供三种调阅方式。现场调阅应配合甲方时间当天完成;远程调阅要求当天完成;派送调阅最慢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送达。

7

档案销毁

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档案进行鉴定,制件销毁清单,将待销毁档案进行下架

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对已到保管期档案进行鉴定,制作销毁清单。对经鉴定应予销毁的档案进行下架。

8

档案消毒

霉变受损档案的处理

对霉变受损档案乙方应提供库房单独存放或对霉变档案进行杀菌去霉处理。

9

保密责任

遵守保密约定

乙方要完全遵守保密制度,保证甲方的档案信息和管理信息的私密性。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公司,并且其所持有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经营范围应以提供档案储存、整理服务及相应技术支持、技术咨询为主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否则,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没有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案件。

7.一般纳税人。

8.托管商必须为内资企业,所有股东应为境内自然人或法人主体。经档案局考核通过,获得档案托管资质,成为国家或地方档案学会团体会员。

9.托管商的土地取得必须合法有效,拥有土地长期使用权。保有足够规模的存储空间,有一定量的可扩展土地储备。

10.托管商应具备保密资质或向我公司签署保密协议,有安全严密的保密制度和措施,能够确保档案资料信息安全。

11.托管商的库房应符合档案管理“八防”要求。托管档案库房应防潮、防火、避免阳光直射,不得设置在地下或顶层,不得毗邻水房、配电室、车库、卫生间、厨房等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用房;库房内不得设置其他用房和明火设施,不应设置除消防以外的给水点,其他给水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库房;档案库房不得使用电阻丝加热、电热油灯及以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

12.托管档案库房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密集架、底图柜等档案装具,不得采用木质柜、玻璃柜等装具。

13.托管档案库房应配备温湿度监测调控系统,安装漏水报警设备,配备通风换气或空气净化设备;档案库房应配备消防系统,采用惰性气体、洁净气体或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须安装甲级防火门,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档案库房应安装全封闭防盗门窗、遮光阻燃窗帘、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并设置视频监控、红外报警、门禁识别等安全防范系统。

14.托管档案库房应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并须24小时开放使用,门窗、出入口等位置无监控死角且监视器覆盖库区面积能够达到80%以上;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须保存不少于6个月。

15.托管商应拥有专业的档案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有专业化素质,且均取得档案专业知识培训证书。

16.档案运输车辆应为乙方自有、专用车辆,实现“门对门”的运输方式,沿途不中转、不倒运、不外包。运输车辆均配备GPS定位系统。

17.档案托管企业,应能为我司提供档案保管、查借阅、整理、移库、上下架、运输、销毁等服务项目。

四、投标人报名及注册:

1.报名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 10日内。

2.只有在“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cpmsx.e-chinalife.com/xycms/)” 成功注册后,方可向招标人联系人索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如已成为招标人入库供应商,则需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招标人报名,联系方式见下。

3.注册内容及上传报名资料请点击网站内“供应商注册”处,归口单位必须为“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

4.报名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索取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报名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5. 报名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人寿采购系统(http://cpmsx.e-chinalife.com/cpms/eps/gys/gyszc/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9年06月12日至2019年06月21日。

六、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13:00至13:25。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13:3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法人授权书应为2份,1份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份在投标现场提供)携带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9楼会议室。

八、答疑提问截止时间和澄清答复时间:

1.各投标人提交的需要答疑的问题,澄清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25日。

2.澄清答复将在2019年06月28日招标人网站上发布。

九、以上若有变更招标人会通过招标人网站发布相关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联系人:毛大年

电话:(021)20712347

电邮:maodanian@sh.e-chinalife.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 档案 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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