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入户门安装招标公告

鲁甸入户门安装招标公告


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

入户门安装工程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部门: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商招字19-FB

发出日期:2019年6 月12 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名称: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高乐.

联系电话:156*****049.

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

项目名称

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

4

建设地点

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卯家湾

5

现场条件

具备施工条件

6

资金来源

自筹

7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5/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19 年6 月20 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按总工期顺延。

工期奖罚:如中标人未按工期完成,标准层每拖延一天赔偿招标人违约金5000元;单栋完工节点每拖延一天赔偿招标人违约金30000元,同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8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DBJ 53/T-23-2014《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且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要求达到甲方项目分级管理C级标准且达到甲方优秀施工经验推广计划表内容项中的80%及以上。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云南省、昭通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所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当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矛盾时,以较高要求为准。乙方须严格执行中建股份《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9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创昭通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争创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满足招标人项目分级管理C级标准。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不发生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公示等负面事件。分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未达到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班组施工,分承包人按其他班组费用的1.3倍承担。

10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1.7款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1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 / 月/ 日领取招标文件时

召开地点:/

16

再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7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6月19日 12时00分

18

投标有效期

截止到2019年6月19日12时00分

19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向招标单位交纳元投标保证金100000 元。

20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绥江路中国建筑大院 .

投标文件名称: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入户门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投标文件

在2019 年 4 月 22 日 12 时00分前不得开启

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中建一局项目部。

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2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25

开标程序

详5.2款

26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保函或现金) 。

1.如分包队伍自身原因停工,造成工期延迟则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退还需项目部出具分包工程竣工报告及退场通知书。


1 .总则1.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

2.1.2工程地点: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卯家湾

2.1.3建筑面积:一标段总承包工程(一至五号地块)建筑总面积约90.4万㎡

1.2招标方式

1.2.1本工程采用公开 招标方式。

1.2.2在满足本部分“第1.6条:参加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情况下,招标人最终确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1.2.3本招标将按照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招标范围、工程量计算、材料供应、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1 本次招标范围: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入户门工程,包括门窗等图纸、施工现场及图集规范要求的全部相关工作内容(含深化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完场清、满足规范竣工验收及成品保护等。

中标人应充分理解,招标人并不一定会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交由中标人施工,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现场情况、价格、质量、工期、履约能力等因素调整施工范围,将部分施工范围交由其他单位施工,中标人不得对此有异议,不得向招标人索赔费用。也理解招标人可能会让中标人施工不属于本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1.4.2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图示洞口尺寸计算。

1.4.3材料供应:均由中标人提供。

1.4.4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 2019 年 6 月 20 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按总工期顺延。

工期要求: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95 日历天。按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招标人节点工期要求,中标人进场前应根据招标人节点工期编制本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相关单位审批,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若遇下雨、停电、停水等不可预见因素,工期均不予调整。如中标单位未按工期完成,如中标人未按工期完成,标准层每拖延一天赔偿招标人违约金5000元;单栋完工节点每拖延一天赔偿招标人违约金30000元,同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1.4.5质量要求:符合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DBJ 53/T-23-2014《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且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要求达到甲方项目分级管理 C 级标准且达到甲方优秀施工经验推广计划表内容项中的80%及以上。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云南省、昭通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所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当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矛盾时,以较高要求为准。乙方须严格执行中建股份《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中标人需提交材料样板,由甲方封存保管。

1.5 付款方式

1.5.1招标人根据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每月按中标人已完工程量的70 %支付中标人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30天内双方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办理工程结算,确定结算造价,本分包工程完工结算办理完毕后6个月内累计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工程结算造价的5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整体工程竣工后2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60日内全部无息退还,以上付款以业主支付相同比例付款为前提。若在保修期内因分包单位施工原因造成整体工程未达到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则保修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1.6.1.1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不发生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公示等负面事件,投标人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6.1.2中标人必须按项目实际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足够施工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1名,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1-2名,并要求持证上岗),负责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并做好每天的班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台账并报送招标人一份备查。

1.6.1.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1.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备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的资质、能力和信誉。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明。

1.7.2必须能够满足招标单位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CI等方面的要求。

1.7.3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表者。

1.7.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近三年出现重大劳资纠纷的或因此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6)近三年分包结算出现不合理重大争议的;

(7)近三年工期履约严重滞后的;

(8)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5 投标人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需在500万以上。

2、近三年承接过建筑面积10万㎡以上同类型工程。

3、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

1.8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9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11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 踏勘现场

1.1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2.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应充分考虑现场及其周围环境所涉及的风险,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2.5现场联系人:/ 电话:/

1.13 投标疑问

1.13.1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人提出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澄清。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2)合同条款及格式;(3)投标报价表;(4)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施工方案)两部分组成,正副本各一份,商务标和技术标必须封装在一个档案袋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签章(副本须用正本复制且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投标人在每页加盖投标人合法印章以表示认同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此外所做的任何标识均被视为无效。

3.1.1商务标的主要内容

⑴投标报价书;

⑵招标文件、分包合同(样本);

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⑷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⑸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⑹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⑺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⑻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⑼外出施工证明;

⑽企业简介、曾经参与施工的工程名称及质量评定标准;

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拟派项目人员组织架构)。

1)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队长、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员等)的上岗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5)其他辅助说明资料(证明等)。

3.1.2技术标(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⑴本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在施工质量、施工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必须达到较严格的标准,因此,投标人报出的施工方案将在竞标中占有重要地位。

⑵投标人应当依据招标人提供的一切图纸、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和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对工程的描述以及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考察结果,编制本招标工程的施工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确保本招标工程所规定的开、竣工时间及质量标准;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方案;

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还应有防止施工扰民和民扰的具体措施,控制防尘措施;

4)冬雨季施工方案、现场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消防保证措施等;

5)成品保护计划和措施;

6)主要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和进场计划等。

7)施工进度安排、应急预案、质量保证措施、人员计划以及组织架构及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8)节点深化图纸。

3.2 投标报价方式及费用

3.2.1采取以下其中一种分包报价方式:R综合包干单价;□固定总价包干;□收取管理配合费的形式,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⑴分包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第三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现场与其他队伍的配合费、材料转运、半成品及成品保护等费用及措施;⑵施工期间材料、人工及设备的上涨的风险、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⑶其他承包人与业主施工合同对应的所有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工作内容;⑷包工期、安全、文明管理、工完场清、质量、缺陷保修及竣工验收合格等。⑸自行解决食宿问题。以上未详尽事宜,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可调价款外,视为投标人均已考虑在合同价款中,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3.2.2 投标人应按附件一“投标报价表”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

3.2.3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附件一“投标报价表”应同时修改投标总报价。

3.2.4未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停工。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中标公示5日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有串标或围标行为;

②投标人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人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开标过程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对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异,招标人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6.评标6.1总则

6.1.1定义: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中的企业资质资料、技术方案、经济报价等,按照不同的权重进行评分,汇总得出综合分值的办法。

6.1.2适用范围:本评标方法仅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工程的招标评标活动。

6.1.3 与招标文件的关系:本评标方法是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6.1.4 评标原则:

a.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b.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c.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d.定性的结论由招标小组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6.2评标内容及方法

6.2.1商务评审:

a.企业资质是否符合招标分包工程要求,上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b.上报拟定管理人员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c.所报企业施工业绩是否真实等。

d.详细评分指标见附表一<商务资料评分表>。

6.2.2技术评审

a.评审工程主要施工方案,是否全面而且针对性强,难点、重点把握准确,措施可靠、实用;尤其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实施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

b.评审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是否满足合同工期,保证措施、补救措施齐备合理。

c.评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过程控制措施、质量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是否完整、可行、有效;质量目标是否明确并符合项目实际和招标人要求,能否保证工程按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实施.

d.评审投入的机械设备是否齐全、符合要求,配置是否合理,能否满足本工程合同中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的要求。

e.评审投入的劳动力资源充裕、用工计划完整,材料使用计划合理,能够满足招标要求。

f.评审现场组织机构是否合理,是否齐全搞笑,职责是否明确合理等。

g.详细评分指标见附表二<施工技术方案评分表>。

6.3 经济评审

6.3.1经济标评分先确定基准价,按(甲方指定的合理低价)作为基准价.根据各投标单位最终确认报价与基准价的差异值进行评分。

详细评分指标见附表三<经济报价评分表>。

6.4澄清或补正

a.在评标阶段,招标小组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补正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其补充某些资料,包括单价的分析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

b.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补正文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5汇总评分结果

a.招标小组成员负责各自相关内容的评分,并将计算结果加权得分后汇总出各投标单位的最终评分。

b.投标人综合得分=A1*K1+A2*K2+A3*K3(A1、A2、A3分别为商务、技术、经济部分的评分,K1、K2、K3分别为商务、技术、经济部分在综合得分中所占的权重),详见附表四<综合得分表>。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属于招标人的定向询价、议价行为,不适用国家关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商务标和技术标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原则上以合理低价中标,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同时不对投标人进行中标或未中标解释。

7.2 中标通知(若有):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单方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备料并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中标人逾期进场或以协商合同为由拖延签约的或未按进场通知时间进场施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公司监督部门投诉。

10、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 本招标文件

10.2 合同范本

10.3 施工图纸

10.4 技术方案

10.5 其他文件


投标书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其中

含税合价(元)

人工费

税金

1

乙级钢制防火防盗门-入户门

门窗尺寸同图示尺寸

m2

12598.74





2

合计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投标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授权(下称“受托方”)身份证号: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参加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入户门安装招投标活动及商务洽谈。

受托方代表我单位参加招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施工过程中的履约、结算时,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的相关事务,我单位均不可撤销地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期限至授权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受托方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盖章:

授权单位法人签字:

受托方签字:

授权日期:2019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之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

序号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特征/工作内容

备注

1

乙级钢制防火防盗门-入户门

1.部位:详设计图纸;

2.材质及要求:隔声性能等级不小于25db,防火性能必须满足相关的规范标准;

3.固定方式:钢质门的门框可采用膨胀螺栓与墙体固定,安装时与门框连接焊牢;

4.规格:依照最终版建筑图门窗表,门窗尺寸同图示尺寸;

5.防火:参照国标12J609,需深化设计,满足《防火门》GB12955-2008等现行标准、图集要求,且须满足工程所在地行业现行标准,保证质量合格、满足设计及验收要求。

6.防盗性:防盗性应符合《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2007的要求,需深化设计,保证质量合格、满足设计及验收要求。

7.防盗门所选用的板材材质应符合项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防盗门门扇厚度≥45mm,防破坏开启时间不小于10min;防盗锁破坏性开启时间不少于15分钟,防技术性开启时间不少于1分钟;门锁防盗性应达到《GA/T73-2015 机械防盗锁》中规定的指标;

8.主要构件及五金附件应与防盗门使用功能协调一致,有效证明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9.表面处理:可采用复塑、热转印、静电粉末喷涂等表面处理工艺;门框、门扇处理工艺、颜色相同;

10.外观:防火防盗门与普通防盗门外观应一致,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涂层、镀层应均匀、平整、光滑;焊接牢固、焊点均匀,不容许有假焊、烧穿、漏焊等现象,外表面焊接应打磨;

11.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成品保护、包验收、包资料;

12.不因楼层、部位等而调整综合单价;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为模拟工程量清单,上述清单项实际未发生时该项不予结算,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分承包人不予结算清单项与投标清单项的增(减)或差异、结算工程量与清单暂估工程量的增(减)或差异,向发包人提出任何时间或金钱上的索赔。

(2)分承包人所列报单价明细之价格仅为发包人评(清)标所用,并不作为分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相同或者类似清单项目价格。

2.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

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甲方下发的工程指令等为依据计算工程量,计量规则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0854-2013)执行。

3.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赶工费、加班费、安全文明施工等】、材料费【甲供材料由乙方包耗,超耗部分按甲方最高采购价的1.2倍由乙方承担】、机械费、深化设计费、预留预埋及封堵费用、工期费用、质量费用、安全费用、CI及文明施工费、场内二次搬运费、施工期间的维修和服务、综合费、损耗费、违约违规造成的违约金赔偿、保管及成品半成品保护费、材料检测检验费用(甲供材乙方配合)、所有间接费、必须的加班费或汇率的变动、工具用具费、措施费、验收合格费用、管理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服务协调费、保险、利润、规费、保修期维修服务费、国家与地方政府各种税收及收费、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发生改变等。除按合同补充条款约定可以调整外,一切费用的价格发生任何幅度的涨跌变化均不调整合同综合单价。不含施工水电费。




标签: 安装 入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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