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空调通风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办公楼空调通风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温州市烟草公司苍南分公司办公楼空调通风工程
招 标 公 告

CNJS101129—164 (重新招标)



一、建设单位:温州市烟草公司苍南分公司

二、工程名称:温州市烟草公司苍南分公司办公楼空调通风工程

三、工程地点:苍南县龙港镇

四、立项文号:浙烟计[2010] 102号

五、工程概况:投资金额约130万元

六、招标内容:通风、空调机等设备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期要求:60天

九、资质要求:合格的供应商或制造商。

十、其他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制造商须具有投标空调设备的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供应商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应为合格的供应商或制造商,且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应为合格的供应商或制造商与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各方的共同投标的协议书;4、安装单位须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专职人员,且应为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十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二、提交材料:

1、交易证(凭单位营业执照办理)、工程承包报名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营业范围符合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各方);

3、安装单位的企业资质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必须提供安装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装单位须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应提供安装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5、安装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复印件;

6、应提供安装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这四个岗位的相关人员须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复印件。

7、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8、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制造商须提供投标空调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投标人为供应商时,供应商须提供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投标空调设备的生产许可证;

10、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十三、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4日至2010年12月3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十四、报名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十五、代理单位联系人:戴先生 ****-********

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



温州市烟草公司苍南分公司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1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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