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仙庄镇社区形象提升工程A包二次招标公告

葛仙庄镇社区形象提升工程A包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葛仙庄镇社区形象提升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清河县戈仙庄镇财政所
行政区域清河县公告时间2019年06月12日15: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6月13日16:22至2019年06月19日16:22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进入“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登录,选择“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免费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6日14:30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52.39017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绍良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清河县戈仙庄镇财政所
采购单位地址清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6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葛仙庄镇社区形象提升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史绍良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清河县戈仙庄镇财政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52.39017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6月26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6-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6-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进入“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登录,选择“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免费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经中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详见资格审查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3、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续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6、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搜索企业名称查询有无违法失信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形象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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