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景龙钒业有限公司4000t/a氮化钒铁及配套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攀枝花景龙钒业有限公司4000t/a氮化钒铁及配套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攀枝花景龙钒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2000万元,在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立马团组团内新建4000t/a氮化钒铁及配套装置项目。根据国家及四川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及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特向公众公示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4000t/a氮化钒铁及配套装置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四川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立马团组团。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运行局以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0499-32-03-328936]FGQB-0004号进行备案,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为2200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允许类项目。项目新建4000t/a氮化钒铁及配套装置项目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等,建成后将实现年产4000吨氮化钒铁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为两个阶段:项目施工阶段和运营阶段。

  (1)施工期

  施工期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其影响时段为建设施工过程段,有临时性、暂时性等特点,施工过程结束后,影响随即消失。

  (2)运营期

  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主要包括:(1)废水:设备冷却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等;(2)废气:原料预处理和配料粉尘、回转窑焙烧烟气、溶钒、沉钒工段废气、五氧化二钒熔化炉烟气、电炉冶炼烟气、锅炉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等;(3)噪声:机械设备以及风机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等;(4)固废:浸取尾渣、溶钒硫酸钙渣、中钒铁炉渣、除尘灰及污泥、废耐火材料、碱性废水处理渣和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至生产流程作为生产工艺补充用水;生活污水进入二级生化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并满足接管标准后,通过管网排入菲德勒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金沙江。

  (2)废气:五氧化二钒生产线的原料预处理和配料粉尘,中钒铁生产线的配料粉尘和产品处理粉尘,氮化钒铁生产线的原料预处理及产品破碎、包装粉尘,无水硫酸钠包装粉尘,均属于常温粉尘,采用捕集罩+布袋除尘器(覆膜滤袋聚四氟乙烯微孔覆膜滤袋,简称ePTFE)+15m排气筒净化;钒渣回转窑焙烧烟气,中钒铁生产线的电炉冶炼烟气均属于高温烟气,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其中回转窑烟气还含有SO2、NOx,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覆膜滤袋聚四氟乙烯微孔覆膜滤袋,简称ePTFE)净化;五氧化二钒熔化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SO2、NOx,与沉钒烟气一起采用水膜除尘(碱液喷淋);溶钒、沉钒工段废气主要为水蒸气,含有少量的硫酸雾,送入熔化炉烟气净化系统一同处理;锅炉房8t/h燃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属于清洁燃料,烟气直接可实现达标排放。采取上述废气处理措施后,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项目采取隔声、合理布局及减振等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总图布置合理,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拟建厂址符合区域规划。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风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对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通过环评公众参与调查,得到了拟建地周围广大群众的支持。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设计及安全评价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立马团组团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请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49069.docx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攀枝花景龙钒业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毕德方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Tel:139*****027

  2、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罗工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0号

   Tel:136*****597

  附件:

  1、********160*****973938.pdf" target="_blank" title="4000t氮化钒铁及配套装置项目(征求意见稿).pdf">4000t氮化钒铁及配套装置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标签: 环境影响 套装 钒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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