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以下简称“比选人”),现对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择优选定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比选。
一、项目概况:石安高速公路主体工程于1994年8月22日开工建设,1997年12月30日竣工通车。2014年12月石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竣工通车,石安高速公路共设27个收费站。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治超工作,我处拟在24个收费站入口增加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
二、比选内容:
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招标工作。
三、比选范围内容、标段划分:
本项目比选分为1个标段。
四、资格条件、业绩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含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内容;且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中登记确认的社会代理机构。
2、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至少为5人。
3、对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6月1日至今,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4、本比选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2日至 2019年6月14日,每日上午8:45 时至 11:30时,下午14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详细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南楼4楼403室)报名。
比选文件收费标准为:不收取。
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政府采购备案证明、领取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管理处对符合条件要求的报名人通知领取比选文件。
六、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比选标前会。
七、代理申请文件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 6月 21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南楼7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 选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南楼403室
联 系 人:王兴华
联系电话:****-********

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
2019年6月12日

投稿人:王兴华 投稿单位: 处机关

标签: 检测 不停车称重 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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