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泰路网分中心改造工程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泰路网分中心改造工程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争性谈判概况
根据《福州市公路局专养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福州市公路局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泰路网分中心改造工程设计单位,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已列入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19年度二期计划,计划资金180万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泰分中心
2.2 建设规模: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泰路网分中心改造工程。
2.3竞争性谈判控制价:按照《福州市公路局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设计费用计费标准(附件2)计算,最终以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预算批复为准。
2.4设计工期: 5 日历天内提交改建方案及概算,业主方案确定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施工图。
2.5 竞争性谈判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提交等。
2.6 质量要求:符合业主使用需求(详附件3)及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方案通过项目业主及上级部门审核。
2.7 本项目按照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永泰分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接受独家申请及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4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详见附件1。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7日9时20 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泰分中心四楼工程股。竞争性谈判时间2019年6月17日9时30分。
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正本一份,谈判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文件每页及封口处加盖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的公章,公章为复印件或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报价要求
6.1竞标人在报价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竞争性谈判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6.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应包括工程的设计费用、图纸装订、配合图纸审查(如需要)、税收、管理、服务等(包含但不局限)全部费用。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7.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以资质等级高的中选;若报价及资质等级均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应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8.监督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泰分中心纪检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永泰分中心一楼公告栏内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10.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分中心的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泰分中心
地 址:永泰县后垅路8号
邮 编: 350301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
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
附件2:设计费用计费标准
附件3: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泰路网分中心功能需求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泰分中心
2019年6月12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