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6高县绕城路新建工程南广河、二夹河、宋江河桥梁工程行洪论证与水势稳定评价报告、涉河建设方案编制
G246高县绕城路新建工程南广河、二夹河、宋江河桥梁工程行洪论证与水势稳定评价报告、涉河建设方案编制
一、本项目经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投【2017】96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高发改备29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高县农村公路项目管理处 |
项目名称 | G246高县绕城路新建工程南广河、二夹河、宋江河桥梁工程行洪论证与水势稳定评价报告、涉河建设方案编制 |
建设地点 | 文江镇、庆符镇 |
实施时间 | 45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南广河大桥 桥宽31m 孔跨为2×30+1×120+1×20 桥长206m 中心桩号K8+590二夹河大桥 桥宽23m 孔跨为7×40+4×30 桥长408m 中心桩号K11+000宋江河大桥 桥宽20.5m 孔跨为4×30 桥长132m 中心桩号K18+836 |
建设资金 | 上级补助和县财政自筹 |
其他 | / |
编制1 | G246高县绕城路新建工程南广河、二夹河、宋江河桥梁工程行洪论证与水势稳定评价报告、涉河建设方案编制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来具有2个(含2个)以上类似业绩;2、费用包干,含代理费、评审、会务费等一切费用。3、成果包含编制涉河建设方案;4、成果质量要求: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评审合格并取得批复。5、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在银行回单上注高县绕城路比选保证金,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将银行转账凭证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传真或递交比选人。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6月1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06月17日10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高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四川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硕勋路支行
账 号:****************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编制1 | E.固定价 | / | 30.00 | 1.50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06月17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高县农村公路项目管理处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高县农村公路项目管理处
地 址:高县交通运输局(高县庆符镇三十二米干道)
邮 编:644500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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