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头村西仓溪东侧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海头村西仓溪东侧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受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力洋镇海头村西仓溪东侧停车场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项目位于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停车场地沥青摊铺、排水及场地土方回填面积6667m2等项目。其中停车场沥青面积2917.34m2,DN200UPVC双壁波纹管69.7m,DN300UPVC双壁波纹管83.27m,DN400UPVC双壁波纹管111.23m,DN500UPVC双壁波纹管26.4m,600*600检查井12座380*680雨水口22座,场地土方回填5933.63m3,塘渣回填666.7m3。

项目预算价为750487元,发包价为660967元[即总价下浮12%,其中暂定价项目费用4488元(含税、民工工伤保险费)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竞包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3竞包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海县有关部门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2.4 竞包人须为《2017-2018年度宁海县规模以下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中“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2.5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2.6竞包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其中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7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19年 6 月20 日 14 时 30分

5、发包会议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

联系人:施村长

联系电话:139*****629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宁北路135号四楼

联系人:陈伟霖

电话:****-********



标签: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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