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泰合嘉苑一期钢管、扣件租赁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泰合嘉苑一期钢管、扣件租赁招标公告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泰合嘉苑一期

施工工程

钢管、扣件租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CSCEC2B-BJ-ZJKTHJY-WZZL-*******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张家口市泰合嘉苑一期施工工程

2

招标人名称

中建二局项目部

联系人:苏恩群联系电话:187*****260

3

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共计约180310㎡,其中高层150698m2,商业及配套4132m2,地库25479m2。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地下2-3层,地上18-24层。

4

工程地址

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

5

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6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需钢管、扣件材料。

7

投标人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应有生产招标货物或类似货物的历史和业绩。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钢管及扣件等建材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

8

供货时间要求

预计供货日期: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9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10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发放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发放地点:中建二局张家口市泰合嘉苑一期项目部

11

投标有效期

由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有效

12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13

投标截止时间

暂定2019年6月12日上午10:00,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4

评标方法

由招标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合理低价中标。

15

投标保证金

(根据预计合同额的2%)该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和保函等形式缴纳。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分包分供签订合同后30日内由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暂定2019年6月12日上午10:00,北京市大兴区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格雷众创园B座3楼B329

17

现场踏勘

投标单位自行前往,招标方不组织

18

声明

招标单位不承担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涉及到侵权或其他方面所造成的任何责任,对于开标结果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解释

二、投标书的交递及注意事项

1、封面(详见后附件)

2、投标编制说明

3、工程报价单(按报价方式要求及附件要求)

4、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的说明

5、现场管理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各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

7、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诚信手册、安全资格认可证、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已完工程业绩、在施工程一览表,法人代表及法人委托人要出示有效证件。

8、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书

9、投标人纳税证明文件

10、法人授权委托书,除投标书中需有授权委托书,乙方仍需单独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

1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报价书与递交报价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2、报价格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货物租赁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费、装卸费,以及退租时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

13、一式三份,一正贰副。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格式

张家口市泰合嘉苑一期施工工程项目

钢管扣件租赁工程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附件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的(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工程名称) 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工人管理、工程结算、工人工资发放等经济权限及现场一切事物。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以本公司名义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委托期限最多一年,如超过一年,请更新委托日期。

附件3:

投 标 书

投标人: (公司盖章)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经视察贵方张家口市泰合嘉苑一期项目工程钢管、扣件供应现场及审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之后,我方愿根据上述招标文件,按人民币报价(见附表),并承担中建二局张家口市泰合嘉苑一期项目工程钢管、扣件的租赁工作。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中标,我们将保证与贵方签定合同并积极配合贵方的整体施工进度安排,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本标要求。

3、我们将不会把本投标价格告之其他投标人。

4、我们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有效期内,同意随时解答贵方的询问,提供我单位的补充资料,接受中标通知书,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仍然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随时备接受。

5、直至签署正式合同前,如果本投标书根据上述第四条接纳时,本投标书将成为我方与贵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效力的文件。

6、法人及法人代表对合同条件和实施合同承担责任,并在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书和合同(如果中标)做相应的声明。

7、无论中标与否,我司均配合贵司完成云筑网招投标手续,并在开标时,向贵单位提供云筑网帐号及密码。

云筑网账号:

云筑网密码: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4清单报价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重 量(公斤)

暂定数量

暂估 租赁时间(天)

不含税 日租金(元/天)

不含税 总价 (元)

增值税税率(%)

税金

含税 日租金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碗扣架杆



300000

240








2

轮扣架杆



300000

240








3

U托 (上、下托)



50000

240








4

钢管

直径48


200000

180








5

钢管扣件

直角


31000

180








6

钢管扣件

对接口


27000

180








7

钢管扣件

旋转扣


47000

180








8

木跳板

4米

/

3000

180








9















合计

小写: 大写:


备注:碗扣架、轮扣架根据各租赁站实际库存情况进行填报,如全部有,则可两项都报,如损坏丢失数量超过1%,超出部分赔付金额明细如下:碗口架 元/米,轮扣架 元/米,U托 元/根,钢管 元/米,直角扣件 元/套,对接扣件 元/套,旋转扣件 元/套)

甲方(承包人)(盖章): 乙方(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承诺书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若我司与贵司签署张家口市泰合嘉苑一期施工工程钢管、扣件分包合同,我司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保证按照贵司要求完成质量、工期、安全等目标。若出现质量、工期、安全等事故或缺陷,由我司独立承担责任。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 (签字)

合同编号:CSCEC2B-BJ-ZJKTHJY-WZZL-20190

钢管扣件租赁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需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张家口市泰合嘉苑一期工程钢管扣件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张家口市泰合嘉苑一期施工工程

1.2 工程地点:张家口市五一东大街

2.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税额、材质、品牌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

暂定合同含税总价元大写:,不含税总价元大写:,增值税税率%,税金元大写:。

注1、本合同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税额;不含税总价=数量×不含税单价;税额=不含税总价×增值税税率;

注2、本合同不含税单价已包括货物租赁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费、装卸费,以及退租时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本合同列明的单价、总价均已包括了安装、测试、调试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本合同履行期间,不论是否分期交货,单价均不作调整。

注3、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进行增加或减少实际进货量,乙方不得以数量变化为理由进行价格调整。

注4、租赁期计算规格:(1)具体租用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收的送货单和退货单日期为准。(2)因工地春节放假及停工期间,春节期间根据甲方的放假时间办理停租手续,停租期内不计取租赁费(停工三个月以内不计取任何费用)。

注5、经过双方现场盘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2天内,将钢管、扣件等物资运走,此期间费用乙方承担,不再计算租赁费,超过2天后双方协商甲方物资保管费用等事宜。

注6、租赁数量计算规格:(1)租赁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租赁费用以甲方、乙方、材料领用单位工作人员实际签收的送货单和退货单所记数量为准。

3.交货期限与地点

3.1 交货期限选择以下第(3)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

(2)年月日前交货。

(3)乙方根据甲方微信、邮件或电话指示交货。

(4)其他方式:。

3.2交货地点(工程所在地):张家口市泰合嘉苑一期施工现场。

3.3双方负责代表:

甲方指定收货联系人:史春峰 ,电话:134*****969;甲方收货联系人仅有对乙方送货单中数量予以确认的权利,对货物价款以及最终结算单没有确认的权利。

乙方发货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须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交甲方联系人签收确认方为有效。非本合同约定甲方联系人签收的送货单,视为甲方未收到相应货物,对甲方不具有效力。

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货物交接顺利。

4. 运输与包装

4.1运输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

(1)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托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3)其他方式:/ 。

4.2包装要求:自行妥善包装,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坏。

4.3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码堆的义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4.4 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5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6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7甲方对送至现场的钢管、扣件有权进行批次检测,若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由甲方承担;若检测出质量不符合要求,则乙方承担除全部更换同批次、同型号钢管、扣件外,还应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延误工期损失、停工期间的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费、人工费等)。

5. 质量要求

5.1 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相关标准的,按照高标准执行。

5.2 乙方提供的钢管、各类扣件、必须达到国标质量要求,必须按甲方安全部门要求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政府部门提出复试要求,乙方须提供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

5.3 乙方不得弄虚作假,亏量或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的,甲方发现一次处罚金贰万元整,发生两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5.4乙方交付货物时,应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及相应保存和使用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5.5质量保证期限:自全部货物交付完毕之日起12个月。

5.6保修:在质量保证期限或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应对甲方正常使用而发现的质量问题负免费保修或更换责任。5.5 架管标准:符合1米—6米(-20mm),无明显伤痕。

5.7 扣件标准:无裂痕及损断,螺丝少于10%(含10%)由乙方承担,大于10%由甲方承担补齐,扣件清理、上油、卸车不另计费用。

5.8 租赁架管标准:壁厚不得小于2.8mm,无明显伤痕,无弯曲,端头无堵塞。租赁扣件标准:无裂痕及损断,螺丝及配件必须齐全并且上油。顶托长度保证600mm.

5.9 架管应符合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GB/T3091-200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相关标准;扣件应符合GB15831-1995《钢管脚手架扣件》相关标准。

5.10 架管、扣件要附有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必须保证供应及架管的通直洁净,扣件螺丝齐全加油。

5.11 甲方对进场扣件进行15%-30%的抽查验收,如所送扣件数量缺少或损坏超出1%,将对乙方给予10倍缺少或损坏扣件的数量处罚;架管进场按实际的清点的数量为准。

5.12 退租:退场时现场三方办理清点退租手续。租用期以材料进场三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材料报停之日止,自报停日至材料运出现场的天数,甲方不再支付租用费。租赁时间超过六个月,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时间不足六个月,租赁费由甲方承担,以100元/吨计入结算,现场过泵计量。如损坏丢失数量超过1%,超出部分甲方需按同等规格进行赔偿或者按市场价格进行赔付金额(赔付金额明细如下:碗口架 元/米,轮扣架 元/米,U托 元/根,钢管 元/米,直角扣件 元/套,对接扣件 元/套,旋转扣件 元/套)

6. 验收

6.1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乙方提交的相关技术质量资料作为验收标准。

6.2 若乙方提供过货物样品且样品得到甲方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乙方正式交货时货物的质量、外观、品牌、商标、规格、型号、花色、标识、生产厂家、产品准用证、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应保持和样品一致,如所进货物和样品不一致,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6.3 乙方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派的二位收货联系人对数量和包装进行初步验收,数量以甲方现场清点或过磅为准,核对后双方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送货单一式两联,甲、乙双方各持一联,作为收货数量的结算依据,但该送货单不作为对其价格的确认及质量的认可。

6.4 甲方如对表面质量状况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如货物存在内在瑕疵,则甲方可在质量保证期内或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提出。

6.5 如因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取样交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交,检验合格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拒绝或拖延送检,则甲方有权单方委托送检,乙方对检验结果予以认可。

6.6 乙方交货数量不足的,应及时予以补足,对于质量不合格或有瑕疵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而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甲方认为可以修理的,也可以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修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7 甲方所订货物数量如有剩余,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退货。

7. 增值税特别条款

7.1 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

名 称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身份

t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请勾选)

纳税人识别号

****************6D

地 址、电 话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开户行及账号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乙方

名 称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请勾选)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任何一方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7.2 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请勾选)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7.3 乙方在向甲方请款时,应根据甲方确认的付款数额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请勾选:?专用 □普通)发票。

若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且本款第1项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需提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需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7.4 乙方应在开票之日起7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指定人员,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

7.5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1)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2)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3)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4)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5)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6)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7)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7.6 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

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

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7 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2%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

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8 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7.9 若甲方从货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货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均为含税金额,在甲方支付违约金前,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增值税率,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7.10 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

7.11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均适用于本合同中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约定。

8. 结算与付款

8.1 货款结算采用以下方式:

8.1.1 从开始供货的次月开始结算,乙方根据甲方收货联系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制作月结算单,在次月20日前向甲方递交,甲方核对完毕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刘志远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高志会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工程项目章或分公司公章后生效(单独签字不得作为结算凭证),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或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都无效。供货完毕后,双方在次月30日内按前述程序办理最终结算手续。结算单是甲乙双方货款支付的凭证。

8.1.2 结算单应注明当月采购的数量、规格型号、单位及金额,如有退货的,应注明退货的数量、单价、金额。

8.1.3 其他结算约定:施工过程中停止供货,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

8.2 货款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支付累计工程款的60%,结构封顶后三个月,累计支付乙方累计发生租金的70%,其余部分待双方办理完结算后三个月付清。

8.3 货款支付的其他约定

8.3.1每次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的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8.3.2甲方可以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者银行转账汇款支付货款,如需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确认收款账户详见第7.1条双方基本信息。

8.3.3甲方在支付货款前,有权扣除乙方违约造成的违约金、损失或者乙方应承担的费用等款项。

8.3.4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账户付款仍视为乙方收到相应货款。

8.3.5乙方承诺: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付材料款。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或延迟支付材料结算款的安排,并愿意协助甲方共同向业主进行资金催讨。

8.3.6甲方禁止项目部及任何人员以甲方或以甲方分公司或以甲方项目部对外借款或者支取任何款项,如乙方或乙方有关人员以任何形式将款项出借或支付或返还给甲方项目部及任何人员,则不论该等款项是否实际用于甲方工程,均与甲方无关,该行为均属于乙方与相关人员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得要求甲方以货款抵偿。乙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货款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收取货款,收款时应核对当期甲方应付款金额,如甲方支付的货款超过当期实际应付金额,则乙方应将多收的货款立即返还甲方。

9.知识产权条款

9.1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留置权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9.2乙方应保证对甲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情形,并保证甲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权利主张;

9.3乙方应保证甲方采购货物后有权按照合同目的以合理方式使用货物相关图片、文字资料、LOGO、标识等权利,而不需要再因此向他人寻求任何授权或支付任何费用。

9.4乙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对于非乙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物,乙方有义务提供给买方正规渠道证明,并不得有任何未决的诉讼。如果乙方交付甲方的货物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供应货物已完成前述手续。

9.5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对此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并有权自费参与针对该项诉请的应诉、谈判或调解和解,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必要时,乙方应协助或负责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同时,在发生上述知识产权请求时,如果甲方同意或要求替代产品,甲方应用相同或类似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产品替换,或尽力取得必要的相关授权,以保证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0. 合同解除与变更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解除合同。

10.2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1. 违约责任

11.1乙方迟延交货的,应每日按合同当批次总价的1 %计算违约金,若迟延交货导致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停工期间的现场人工工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费用,以及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工期延误赔偿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迟延支付货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或迟延后续供货。

11.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换,若乙方更换导致逾期交货的,应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甲方损失;若乙方无法更换的,则乙方应按照不符合约定部分价款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11.3乙方违反质量保证或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乙方应按照甲方处理费用的10%赔偿甲方损失。

11.4乙方如累计超过3 天无法按时供货,或者乙方交付的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达到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 %的,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停止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选其他供应商,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11.5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同意给予天宽限期,如延期超过30 天未付,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对未付款部分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为本合同结算价款的3 %为上限。

11.6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根本性违约的,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12送达

12.1各方确认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收件人:苏恩群联系方式:187*****260

地址:张家口市五一东大街泰合嘉苑一期项目部;

乙方收件人:联系方式:

地址:;

12.2一方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相对方或者一方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或在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出满三天视为送达之日。

12.3一方未在本合同中载明送达地址的,另一方可按其工商注册地址或户籍登记地址送达。

13. 争议解决方式

13.1对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任何一方如欲通过本条第3款约定的方式解决,则必须在提起第3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前,向对方发出书面和解申请书,并告知对方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之事实及依据,在对方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3个月为双方和解期限。在和解期限内,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若未达成和解协议的,任何一方可采取本条第3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

13.2任何一方若未履行上述和解程序而直接采用第3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的,则需要向对方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10 %的违约金;如一方出现上述情形,另一方提起反诉或反请求,则提起反诉或反请求的一方不承担违约金。

13.3双方和解不成且已超过和解期的,任何一方均可采用下列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其他约定

14.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担保.违反本条款约定,除转让无效和对外提供担保无效外,乙方还应但承担2%的违约金。

14.2甲方不允许项目部人员擅自变更本合同以及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补充合同、承诺书、确认单等均以甲方加盖公章确认,除此之外,加盖任何项目部印章、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部财务章或项目部人员签名均对甲方不具有效力。乙方应谨慎审查相关文件的签署主体资格和权限,对于相关无权代理人签署的文件,乙方应及时提交甲方追认,甲方未盖章追认的,对甲方不产生效力。乙方与甲方项目部人员相互串通虚构发货单或结算单的,应向甲方支付虚构金额2倍的违约金。

14.3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承包人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承包人的一切损失。

15. 附则

15.1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5.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一式陆 份,甲方执肆 份,乙方执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工程量清单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重 量(公斤)

暂定数量

暂估 租赁时间(天)

不含税 日租金(元/天)

不含税 总价 (元)

增值税税率(%)

税金

含税 日租金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碗扣架杆

/

/

300000

240









轮扣架杆

/

/

300000

240








2

U托 (上、下托)

/


50000

240








3

钢管



200000

180








4

钢管扣件

直角


31000

180








5

钢管扣件

对接口


27000

180








6

钢管扣件

旋转扣


47000

180








7

木跳板

4米

/

3000

180








9

合计

小写: 大写:


备注:碗扣架、轮扣架根据各租赁站实际库存情况进行填报,如全部有,则可两项都报,如损坏丢失数量超过1%,超出部分赔付金额明细如下:碗口架 元/米,轮扣架 元/米,U托 元/根,钢管 元/米,直角扣件 元/套,对接扣件 元/套,旋转扣件 元/套)


附件2廉 洁 协 议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河北省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河北省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乙方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不得以回扣、返还资金方式给甲方项目有关人员,如发现则扣乙方工程总结算款5%。

十二、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三、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总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十四、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廉洁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中国建筑第二工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扣件 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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