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实验室部分试剂及耗材二次1招标公告
畜产品实验室部分试剂及耗材二次1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三章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
2、经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进行查询,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无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项目报价。
3、本次试剂招标采购,只接受试剂生产厂家、有授权的试剂总经销或片区总代(总经销)(须提供片区总代(总经销)证明)投标。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需要提供三证复印件。
2.标书中需明确名称、品牌、规格、单价以及各个分包的总价。
3.采用按分包总价成交,本项目供货期到2019年12月31日止截止。
四、质量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标准物质和溶液必须附证书。若所供产品经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五、其他说明
1.投标材料一式一份。
2.投标文件必须在2019年06月18日17:00前寄出(以邮戳时间为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海大道88号 南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陈丹,电话:****-********。
3.评标办法: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以报价最低价中标。报价中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不合理标书,我委采购评审小组将作废处理。
4.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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