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红十字会宣传片策划及制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红十字会宣传片策划及制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福隆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受沈阳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沈阳市红十字会宣传片策划及制作
2.项目编号:LNFL-********
3.采购类别:服务类
4.采购内容:
为加大沈阳市红十字会“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及“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更多人道力量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拟招标制作宣传片,在“爱·公益”频道播出。
宣传片的文稿撰写、摄制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外文翻译与配音等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提供相关文字资料和部分图像素材(全片风格要求色彩靓丽,简洁明快,节奏清晰,富有活力。片中适当穿插虚拟画面,全面反映沈阳市红十字会的公益活动成果同时展望未来。文字精炼、过渡自然,突出以精彩的画面传递给受众更多的信息。)
画面要求体现“人道、博爱、奉献”这一精神内涵,注重形式感,以流畅的画面和强烈的视觉感染人。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最高限价:24.5万元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
(2)具有营业执照;
(3)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报名要求:
从 2019年 06月14日起至 2019年 06月20日 16时 00分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 9:30--11:30、13:00--16:00)到辽宁福隆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上查询截图。
提示:供应商在采购机构报名,仅作为报名使用,不具备资格审查效力。报名后,供应商所递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四、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从 2019年 06月14日起至 2019年 06月20日 16时 00分前(工作日 9: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大厦A座1305室)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9年 06月25日 13时 30分。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0号新华大厦16-02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红十字会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0号新华大厦19楼
联 系 人:黄胜伦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福隆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大厦A座1305)
联 系 人:闫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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