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金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水处理除磷药剂液态聚合氯化铝铁(PAFC)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金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水处理除磷药剂液态聚合氯化铝铁(PAFC)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金华金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水处理除磷药剂液态聚合氯化铝铁(PAFC)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JHJY2019-HW013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水处理除磷药剂液态聚合氯化铝铁(PAFC)采购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单价) |
一 | 水处理除磷药剂液态聚合氯化铝铁(PAFC)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550元/吨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除磷药剂液态聚合氯化铝铁(PAFC)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单位: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单位的,必须具有除磷药剂液态聚合氯化铝铁(PAFC)生产厂家的授权书,省级或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除磷药剂液态聚合氯化铝铁(PAFC)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与发售时间:2019年 06 月 14 日至2019年 06 月 20 日。(每天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金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环城南路1151号金城名座A幢1单元2楼)。
3、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9年 07 月14日16: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金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上街支行,银行账号:****************(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013)。
十、要求对投标方的药剂进行实验。
1.实验将委托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检测站进行。
2. 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秋滨污水处理厂进水平均TP为2-4mg/L左右,生化池出水TP为0.5-1.0mg/L左右。
3.取样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在2019年 06 月 21 日10:00时统一至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取样(取样范围:进水和生化池出水(含一期、二期、三期生化池),过期不候。
联系人: 李骏 联系电话:****-********
4.投标人取回样品后,将样品带回,根据样品配置药剂,再将配置好的药剂样本送至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检测站进行实验。
5.投标人投标药剂样品送检时间及地点:2019年 06 月 27 日16:30分前将二份投标样品送至招标人委托的实验室(逾期不接收样品)。
6. 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检测站分别投加各药剂,投加量按高、中、低三个档位进行投加,分别记录总磷去除率、混凝沉淀效果及色度去除率情况。
7. 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检测站根据实验结果出具实验报告,密封后作为开标评分资料。
联系人: 胡旭刚 联系电话:****-********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 7 月 15 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金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环城南路1151号金城名座A幢1单元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 7月 15 日09:30时在金华金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环城南路1151号金城名座A幢1单元2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公告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四、业务咨询:
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平先生 联系电话:****-********
金华金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手机:189*****58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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